新华社5月18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方向、任务和举措进行了系统设计,为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行动指南。
86次提“改革” 聚焦7大领域
《意见》全文超过1.1万字,共有86处提及“改革”,内容涉及资本市场、国有企业、垄断行业等7大关键领域。
“突出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是此文件的一大特点。”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清醒看到,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有不少体制性障碍,还存在要素流动不畅、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观经济活力不强等问题。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不断在关键性基础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创新,通过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破除这些体制机制障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副院长、研究员马洪范向上证报表示:“《意见》的出台,宣示了中国坚定不移走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的发展道路,坚定不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战略决心。”
马洪范认为,朝着构建更加系统完备、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努力,用制度、法治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挖掘和释放自身的经济社会潜力,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也是回应当前新冠疫情冲击、逆全球化等一系列全球经济治理难题的最佳答案。
专家指出,《意见》着力推进对制度建设起决定性作用的核心改革环节,在国有企业、垄断行业、公平竞争、要素市场化配置、宏观经济治理、制度型开放等重要领域推出一批能够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举措,以关键环节制度创新突破带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推进。
突出市场化 推进国企混改
在7大关键领域改革中,“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增强微观主体活力”这一章被置于《意见》首位强调。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认为,《意见》有多处亮点,明确了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和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科技、国防、安全等领域。
《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对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
“对于国有资本不再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就是国有参股企业,探索实施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机制,也就意味着更大程度地落实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对于企业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利润分配机制、薪酬激励机制等,能采用更为市场化的机制。”周丽莎说。
《意见》明确,要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和竞争性环节电价,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深化铁路行业改革,实现邮政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完善烟草专卖专营体制。
《意见》强调,要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大幅放宽服务业领域市场准入,向社会资本释放更大发展空间。
周丽莎分析称:“2016年提出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垄断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此次在垄断类企业重点强调了电力、油气、铁路、邮政、烟草,将会大力推动垄断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
《意见》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在全国范围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诸多挑战,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但只要全社会尤其是改革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国范围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与配套体系建设,必将形成世界领先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建设经验,进一步彰显中国道路自信和制度模式的优越性。”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所研究员郭丽岩说。
在要素市场化配置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建立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推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完善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探索实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注册管理制。构建与实体经济结构和融资需求相适应、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
在制度型开放方面,《意见》提出,加快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高地建设。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改革成果。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在宏观经济治理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建立和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记者了解到,《意见》出台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落实分工方案,明确落实时间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加强对各项改革举措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开展改革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改革政策。(于祥明 梁敏)
转自: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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