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出台多项举措确保两场"战役"胜利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2-26





  日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手抓防疫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针对性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


  脱贫攻坚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还有不少硬仗要打。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


  如对于贫困户来说,外出务工影响明显。目前一些企业延迟复工,有的贫困户考虑风险因素不愿外出;贫困地区有的扶贫车间停工停产。其次,部分产业扶贫受到困扰。一些地方采取封闭社区、封村、封路等措施,致使部分扶贫产业原料运不进、产品卖不出去。同时,扶贫项目进度受到影响。有的地方饮水安全提升工程、村组道路建设等项目进度延后。另外,进村入户帮扶遇难题。一些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暂时难到岗到位,只能靠电话、微信沟通联系。


  中研普华研究员洪前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贫困户类型细分来看,疫情对脱贫攻坚总体进程的影响也是有限的、局部的。疫情主要影响部分贫困家庭收入,对“两不愁三保障”的影响不大。已经脱贫的贫困户平均收入远高于贫困线,受疫情冲击收入会有一定降低,目前来看,绝大多数不会返贫。


  多举措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


  2月3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指出,疫情严重的地区要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抓好涉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


  日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提出一手抓防疫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针对性举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的调度分析,当前疫情对贫困人口务工增收产生了一定影响。针对这一情况,《通知》强调,要解决贫困群众外出务工难题,按照“分批有序错峰”的要求,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返程返岗和外出务工;利用扶贫车间、公益岗位等,促进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


  对于一些地方农产品销售受到影响,疫情也给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困难。《通知》提出,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组织做好种苗、农资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受影响;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公路交通保通保畅要求,强化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切实防止农产品积压;支持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及时发放,保持利率、期限不变,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


  另外,为解决扶贫项目开工复工难题,《通知》指出,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一时还达不到开工复工要求的,要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贫困劳动力参与扶贫项目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进度,小微扶贫项目可以按规定程序实行“一事一议”。


  硬措施确保硬性任务的完成


  为保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点工作。《通知》强调,疫情防控期间,要抓紧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实贫困县“四个不摘”,巩固脱贫成果,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首先是,要做好脱贫攻坚挂牌督战。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县、村挂牌督战实施方案,抓紧开展督战工作,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确保深度贫困地区按期脱贫摘帽。


  其次,查漏补缺补齐短板。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尽快补齐短板,抓紧完成剩余脱贫任务,不留死角;抓好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等不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成效考核发现问题反馈后,要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第三,建立机制防止返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采取措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另外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续帮扶工作,加大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做好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等工作,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


  各地各部门出台针对性举措


  当前疫情防控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推进脱贫攻坚,是各地必须面对的双重考验。


  记者注意到,为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多地已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多项措施。如云南采取摸底精准帮扶、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产品生产销售、主动对接发达地区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等多项措施,力争在确保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同时,将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降到最小。


  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前印发《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统筹加强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相关指导意见。


  四川省脱贫攻坚办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地要利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数据核实核准工作;细化年度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梳理资金项目台账,加快建成脱贫攻坚项目库,完善脱贫攻坚相关档案资料,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认真谋划做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后对因病致贫返贫群众的帮扶工作,确保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


  另外,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近日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确保全面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通知》,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明确,各省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脱贫攻坚的支持政策,允许县级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资金使用要求,重点向产业项目倾斜,强化就业支持,全力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


  在产业方面,结合实际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支持,解决“卖难”问题;对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补力度。


  在就业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扶贫车间和当地企业、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的扶贫企业,依据吸纳贫困劳动力规模,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有条件地区可加大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助,有条件地区可加大奖补力度。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对罹患新冠肺炎、集中或居家隔离、无法外出务工、无法开展基本生产、收入受到重大影响等生活陷入困境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农民群众,按现有支持渠道及时落实好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记者 赵琳琳)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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