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稳外资工作展现出强劲的增长潜力和发展韧性。商务部数据显示,2019年前11个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747家,实际使用外资8459.4亿元,同比增长6.0%。11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935.3亿元,同比增长1.5%,东、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稳步增长,东、中、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分别增长6%、5.6%和7.3%。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相关条例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发表了更高水平开放的中国宣言,以制度性的开放为广大来华投资企业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增强了投资信心,也体现了中国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
为继续落实国务院“稳外资”政策,多地召开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会议,发布细化改革议程,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积极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彰显了新时代、新机遇下的地方外资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从外商投资活动的规定动作到“法无禁止皆可为”,体现了新时期中央政府管理经济的新理念。“这也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政府从‘管理’转向‘服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在制度上规范了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管理权限,把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顾学明说。
细化落实方案实现精准发力
近日,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河北省印发《关于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向河北省部分自由贸易试验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1项。此次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是进一步激发自贸试验区创业创新活力和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便利化和加快建设东北亚经济合作引领区、临港经济创新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外资规模全国第一的广东,不仅谋求“步伐稳”,还力争“质量高”。目前,广东已开展地方性立法探索,争取尽快出台《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条例》;同时加快完善落实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政策措施,把实施外商投资法、“外资十条”与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高质量利用外资的制度体系。
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魏建国看来:“实施外商投资法将对广东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带来巨大利好。尤其是当前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埃克森美孚惠州综合体等2个投资达100亿美元的项目陆续建设、推进,以及一批高质量外资储备项目陆续发力,将带动成千上万的中小企业形成合力。”
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陈越华表示,目前外商投资法在粤知晓面进一步扩大,基本覆盖在粤外资机构及企业;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已基本清理完成。
对标国际先进推动共同发展
北京市、上海市一直在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推出大量改革举措,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做法。
日前,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2020年,北京将对标国际规则和最佳实践,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版改革政策,全面完成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推动出台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改革,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试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上海也于近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暨投资促进大会,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新年首要任务,并专门制定形成了《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以及加强投资促进32条举措。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说,上海将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的改革举措,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力争成为“三个表率”,即高标准“一网通办”的表率,高品质营商环境的表率,高水平政府治理能力的表率,更好地担当起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重任。
新的一年里,各地方及各部门稳外资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还在积极持续推进,这些努力也终将攥指成拳,形成国家的营商合力,落实“大商务”要求,增进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发挥各方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这也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记者 靖雯)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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