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中国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22日公布的结果显示,2018年中国GDP为919281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修订后的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4745亿元,比重为7.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364835亿元,比重为39.7%;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89701亿元,比重为53.3%。
根据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中国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为GDP初步核算,第二次为GDP最终核实。在经济普查年份,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介绍说,2018年中国GDP初步核算数修订,主要是针对经济普查后基础资料的变化,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进行的。与前三次经济普查年度16.8%、4.4%、3.4%的GDP增幅相比,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度GDP修订幅度最小。
负责人同时指出,根据中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根据此前公布的消息,从2020年初开始,国家统计局将正式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统一核算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与国内生产总值基本衔接。
上述负责人说,此次经济普查后,国家统计局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官方正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国家统计局将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区生产总值时一并公布。
转自: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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