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银行和保险机构“一视同仁”,两天内连发三条新规则——面对金融市场潜在或暴露出来的风险点,监管部门的选择显然是“正面刚”,且“防风等级”持续提升。
10月11日和12日,银保监会连续出手“防风险”:首先,为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明确内外部回避惩戒措施,起草了《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次,为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后银行业和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的统一规范,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严肃整治市场乱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起草了《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对两家股份制银行在此前重大案件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依法对时任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处罚问责。
笔者认为,监管部门两日内连续出手“立规矩”背后逻辑鲜明:从完善内控规则到警示处罚规则,再到案例警示,这也显示出了金融业对于防风险重视程度的持续提升。
具体来看,近年来,金融业“防风险”主要从三个维度着手:
其一,及时且持续弥补监管制度短板,为防风险扎牢制度篱笆。
今年2月底,银保监会曾表示,“两年来,针对银行业、保险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118项监管制度补短板项目;此外,还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启动制定或修订55项针对特定机构和具体业务的规章制度”;将补短板重点放在空白盲点以及风险和问题较多的领域,及时拆除风险引爆点,加快建立防控长效机制。
笔者注意到,今年3月份以来,政策补短板工作仍在加速推进:监管部门披露的针对具体业务、机构治理、乱象整治的新规(含征求意见稿)、通知等近20条。
其二,坚持对同业交易、理财资管和表外业务等重点领域“强监管”,实施重点整治。
数据显示,经过近两年的“强监管”,银行和保险业高风险资产规模共缩减约12万亿元。与此同时,监管坚持“堵旁门、开正门”,对一部分有较好风险约束基础的金融中介业务,推动其实现审慎合规经营。同时,加大不良资产处置盘活信贷存量,为新增信贷投放及时腾出空间,引导信贷资金有序退出“僵尸企业”,防止过度融资和多头融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禁“首付贷”和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等违规行为;配合地方政府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指导机构严控增量、妥处存量。
其三,通过及时、有效惩戒违规金融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警示心存侥幸者、展示监管溯及力。
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1735份,罚没总计59.41亿元,罚没金额超过了之前10年的总和。而且,监管罚单绝不仅仅是送达金融机构后签收即可,银保监会系统2017年至2019年一季度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执行中,已执行完成11703份,执行率为99.73%。
事实上,罚单的监管威慑力绝对不限于违规金融机构本身,而是警示所有同类的违规意图。银行和保险机构的业务同质化程度较高,违规的“行为画像”比较相似,监管处罚可以通过监管范例,警示对违规心存侥幸者和有意效仿者。同时,近日监管部门对于银行时任高管的处罚,也向市场宣告压实高管责任、且追责时效长、溯及力强。
正如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表态——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必须高度重视,把工作做好,一刻也不能疏忽。
行稳方能致远!笔者相信,随着监管部门更好的扎紧制度篱笆,践行精确监管、高效监管,严厉打击行业乱象,金融业“防风等级”必然能持续提升,为进一步深化改革铸就坚实基础。
转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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