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规模的减税正迎来更大力度的推进。仅今年1月的前三周,就有多个减税降费新政落下实锤,财税部门接连出台十余份涉及减税的政策细则和解读文件,涵盖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个税优惠、农产品批发市场房产税等内容。
当前,推进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举措正在研究中。与此同时,地方版减税的“自选动作”也步入落地期,浙江省日前率先发布地方税费减征幅度政策,一次用足“50%幅度”,预计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
在去年1.3万亿元减税降费的基础上,今年我国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和更为明显的降费。1月1日起,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正式落地,打响了全年减税的“第一枪”。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具体措施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对部分地方税种可以实行减半征收,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等。
近期,相关政策密集落地。1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操作文件及有关政策解读;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1月23日,财政部发文明确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多次开会、发文,强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1月17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地也成立领导小组,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实行层层负责制,确保落地、落细、落实。
在中央部门层面减税“规定动作”密集发布的同时,地方版“自选动作”也在紧锣密鼓推进。1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1月23日,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浙江省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送出新年第一波减税降费大礼包。“我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以及减税幅度最大的省份。”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浙江省明确按50%的最高幅度来减征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次出台的一揽子政策叠加,预计2019至2021年每年为小微企业减税195亿元以上。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当前,各省份税务机关正积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研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和附加的政策方案,按要求及时制发操作文件并抓好后续落实。
下一步,减税降费还将迎来一系列新举措,释放更多红利。包括推出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落实好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居民税负;为精准反映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建立健全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统计核算办法;同时,财税部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等。
“从目前已经出台的减税举措来看,都是大招、实招,而且行动迅速、落地很快。”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蒋震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轮减税降费是我国应对宏观经济形势推出的一系列重要对应措施之一,也是逆周期调节思路的重要表现。随着减税降费政策逐步落地,以及地方政府积极推进,将进一步稳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培育新动能、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在减税降费政策发布的基础上,税务部门进一步发文进行安排和强调,对于政策的有效实施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当前迫切需要了解减税降费所产生的效应,有助于更明确地获知哪些政策产生了积极效果,哪些政策还有进一步深入的空间,下一步政策的着力点应该在哪里,要回答这些问题均需数据支撑,做到“心中有数”,才能精准施策。
关于地方可以在一些地方税种上进行50%幅度以内的减征,李旭红认为,地方可根据经济及财政资金的情况来安排。对于地方财力充足的省份而言,有效地用足减税额度,进行逆周期经济调节,扶持地方经济的发展,帮助地方企业渡过难关,带来可持续性发展,是具有长远发展观的举措。(记者 孙韶华 实习记者 罗逸姝 实习生 秦悦文)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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