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聚焦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将加快推出一批可感可及、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努力提振市场信心预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实施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和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部分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不清晰、创新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指引目录,推动实现“三集中”,即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通过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大空间和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点任务。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统一市场制度规则,加快推进市场设施统一畅通,加快建设统一的要素市场,加快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仍存在市场准入和退出环节的隐性壁垒影响公平竞争、市场设施联通存在短板弱项造成流通成本较高、监管执法标准未完全统一导致“同案难同罚”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将尽快出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对各地区各部门加快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出方向性、框架性指导和阶段性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鼓励做什么”。针对各类市场准入存在的“硬封锁”“软门槛”现象,将加快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压减负面清单事项,破解准入门槛过高过多问题,切实让各类经营主体“进得顺畅,退得轻松”。
此外,针对经营主体反映较多的社会信用修复难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推动修复结果协调联动、共享互认。建设完善信用修复系统,支持经营主体便捷高效重塑信用。同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和执法统一,加强监管执法行为指导,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明确执法部门“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安心经营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记者 顾阳)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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