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海关总署在记者通报会上介绍,今年4月,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20个重点城市,集中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目前,各地、各海关围绕专项行动国家层面“规定动作”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出台细化落实措施973项,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了全链条通关效率,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比如,在区域物流一体化深化发展方面,上海持续推进以外港作为货物接卸地和延伸地的“联动接卸”监管模式,经上海口岸转关货物已覆盖长江流域各水运口岸,深化长三角区域通关便利化协作,今年1至8月上海港实施“联动接卸”模式业务同比增长24.6%。沈阳海关积极推动综保区与跨境班列“区港直通”等改革举措,助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发运货物种类突破300种。济南海关创新实施“空侧直通”监管模式,整合重构提货、短驳、卸货等作业环节,实现航空口岸国际与国内区域的直通作业,压减空运物流时间70%。
专项行动还进一步促进了外贸新动能发展,服务新质生产力培育。相关部门着力抓好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跨境电商支撑能力等工作。在助力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南京海关进一步推广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今年1至8月累计通关3.4万票,进出口货值约90.2亿美元。深圳、黄埔海关加强协作,创新口岸属地协同监管模式,服务高精尖商品“口岸直通、抵厂查验”。在提升跨境电商支撑服务能力方面,各地扩大跨境电商进口税款电子支付应用范围。天津海关支持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已在天津综保区设立“退货中心仓”,退货平均时间由11天缩至5天左右。
专项行动还进一步规范降低了进出口环节税费,为企业减负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着眼为企业减负增效,认真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持续推进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各地加强进出口环节收费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中欧跨境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内河运输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推广落实境内运费扣减措施。比如,南京、青岛、杭州、济南、合肥、上海、沈阳等海关实现境内运费扣减措施落地,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扣减政策。广东完善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引导口岸收费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及时公示。(记者 王文博)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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