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国新办1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有关工作情况。
百余项改革举措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在吹风会上表示,意见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不搞政策洼地,而是要着力打造制度创新的高地。
卢向东介绍,意见是在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和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形成的,共提出了百余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以下方面: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
“这些改革举措的共同特点是,比较精准务实,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卢向东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杨洁介绍,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试点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逐步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突出利企便民,着力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突出公平高效,着力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创新。突出权益保护,着力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建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库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在吹风会上说,围绕解决网上身份认证难、纸质证照管理难、电子文件签章难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构建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服务体系,包括基于电子营业执照建立市场主体身份验证体系、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关联使用、试点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
目前我国已建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电子营业执照库,这意味着全国1.5亿市场主体都生成了电子营业执照,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智能手机下载、出示、打印。截至11月15日,全国各类市场主体已下载电子营业执照近4380万次,日均使用34万次,累计使用量1.14亿次。
杨红灿介绍,市场主体可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在线登录多部门的业务系统,办理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报税等事项,实现“一部手机、一个身份”全网通行。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在上海、浙江、广东等地试点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让市场主体使用电子印章的数字签名功能完成了意愿表达,实现了“一部手机、一网通办”。在企业开办中,企业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完成银行在线预约开户,信息免填报、材料免提交。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以创新试点为依托,继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领域的应用,拓展应用场景,完善应用服务体系,将电子营业执照打造成便利市场主体营商的工具,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身份实名核验减少冒名登记情况发生
在优化营商环境、便捷市场准入的过程中,如何做到简化程序而不放松管理?
杨红灿介绍,登记注册身份信息的实名验证系统已于2019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通过手机端App和线下窗口刷脸设备,实现了对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自然人身份真实性的实时验证。持他人身份证冒名办理登记注册的情况无法通过实名核验,也不能完全登记注册,最大程度减少了冒名登记情况的发生。
截至11月12日,全国共有3982万个身份证用户和28857个出入境证件用户,在登记注册环节进行了实名核验,核验通过率约98%。
杨红灿介绍,对于市场主体实名登记和登记机关撤销虚假登记,明年3月即将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防范和处理冒名登记提供了法律依据,被冒名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要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为确实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就可以予以撤销。同时,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是一种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大打击和惩戒力度,有力维护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秩序。(记者 赵文君)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