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大激发市场活力促发展、扩就业、惠民生;确定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措施,推动外贸升级,培育竞争新优势。
会议指出,下一步,一要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制定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南,防范假冒伪劣商品。
二要积极推动海外仓发展。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国内品牌、双创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三要积极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引导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升集中代办退税工作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支持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开展保税维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离岸贸易。
四要进一步推动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国物流等领域国际合作。
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近年来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其中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促进了外贸转型升级,尤其在疫情冲击下为稳外贸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一季度,中国的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了4195亿元,同比增长了46.5%。目前中国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过1800个,2020年增速达80%,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此次会议提出要积极推动海外仓发展,扩大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实际上,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境外商品就构成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为。据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已突破1000亿元。
这些新业态的发展离不开相关政策支持。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运行,2020年进一步扩大至86个城市及海南全岛。经过几年试点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丰富国内市场供给、带动相关行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此外,2020年,中国新增46家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大到105个。今年3月,商务部等六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 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日前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跟踪跨境电商发展的新特点、新趋势,加大政策、管理和服务创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记者 张静)
转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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