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日前连续出台多项政策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内容包括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加大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力度等,同时明确了相关政策细节,推动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加速落地。
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推进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好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以推进农民稳定增收、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转型升级。
文件从加强信息共享、增强金融承载力、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推动发展信用贷款、拓宽抵押质押物范围、创新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信贷风险监测分担补偿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强化政策激励等众多方面,对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力推动金融服务三农高质量发展。协议明确聚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壮大、加大乡村建设行动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智慧农业和大数据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村金融前沿研究等七方面重点工作加强合作。三方还制定了具体合作方案,明确了16项具体任务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持续强化金融产品、服务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水平。
此外,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也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协议明确,三方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建设行动等重点领域,继续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同样,三方也制定了具体合作方案,明确了11项具体任务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合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政策分析师何飞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系统谋划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尽快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加强涉农金融服务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区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记者 李志勇)
转自: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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