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八十三项商品将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精准调整关税 扩大更高水平开放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印发通知,2021年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以支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根据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83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是我国对大多数国家进口货物适用的税率。暂定税率是指对进出口的部分商品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的关税税率,暂定税率一般低于最惠国税率,是常见的自主调整关税的方式。
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此次对第二批抗癌药原料、特殊患儿所需食品等实行零关税,降低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等医疗器材及乳清蛋白粉、乳铁蛋白等婴儿奶粉原料的进口关税。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贝前列素钠、马来酸吡咯替尼等药品原料关税由6.5%降为0%;人工心脏瓣膜、助听器关税均由4%降为1%;乳清蛋白粉和乳铁蛋白由10%降为5%。
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降低关税商品中有一大批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目前这些商品在国内的生产能力稍显不足,降低关税有助于降低最终产品价格、促进消费。药品方面,此次主要降低的是原材料关税,这样能促进相关药品研发生产,降低用药成本。
“这次关税调整充分体现了对市场的重视,能够精准及时地反映市场需求。比如药用硼硅玻璃管是新冠肺炎疫苗的重要装载体,这次也纳入降低关税之列,有助于降低疫苗成本。”屠新泉表示,此次降低了一些设备、零部件等工业中间品进口关税,有助于降低下游制造业的生产成本,增强行业发展能力。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年1月1日起,相应取消金属废碎料等固体废物进口暂定税率,恢复执行高于暂定税率的最惠国税率。“《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为了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关税方面做好配套支持,有助于推动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屠新泉说。
协定税率是指按照签署的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实行的关税税率,一般也低于最惠国税率。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订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2021年我国将对原产于相关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其中,中国与毛里求斯自贸协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并实施降税。进一步降税的还有中国与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瑞士、冰岛、巴基斯坦、智利、澳大利亚、韩国、格鲁吉亚自贸协定以及亚太贸易协定。
“2021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176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六步降税。”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总裁黄鹏认为,关税调整有利于更好吸引全球资源和要素,既能更好满足国内需求,也能提升我国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更多机会,有助于加快建设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记者 董碧娟)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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