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凸显责任与担当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7-03-22





  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精准高效施用。加快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研发和推广,实施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行动。实施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逐步淘汰无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的兽药及其制剂……《“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作出战略规划和实施部署。落实《规划》,严格源头治理要先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作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必须正本清源,首先把农产品质量抓好。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统一性、权威性。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切实发挥食安委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坚持源头控制、产管并重、重典治乱。《“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部署要求,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具有涉及监管部门多、责任链条长、安全节点分布广等特点,只有地方政府切实担当起属地管理责任,才能把源头治理的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


  标准既是行业“通用语言”,也是“生产之法”,它与法律、法规、战略、规划等一样,都是现代政府治理的核心要素。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从本质上讲就是提高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水平。《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支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品牌农产品发展,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比重。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业保险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病死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推动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农产品生产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开展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地区要加快建立高效运行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作,历史欠账多,新旧矛盾叠加,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这就需要借鉴先进的工程管理工具,切实加强源头治理“施工期”的管理,避免《规划》成为“画饼”。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规划》把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工程细分为五个分工程,分别提出了刚性指标。农药残留治理工程要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兽药残留治理工程要求,新研发和推广低毒、低残留新兽药产品100种,淘汰高风险兽药产品100种;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工程要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5亿亩,机械施肥面积占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的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业标准化推广工程要求,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全部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有机农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300万公顷,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达到1200万公顷。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接力干,久久为功、锲而不舍,钉出改变、钉出实效,把《规划》描绘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蓝图早日变成现实。(本报评论员)


 

 


  转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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