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是国民经济的微观基础。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因此,我们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市场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如人体细胞一样,有生有灭、新陈代谢。这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和作用来说是正常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单个企业在正常市场环境中的生存发展,政府不必也不应该干预。但如果发生突发重大灾害或公共事件,例如新冠肺炎疫情,使企业等广大市场主体普遍受到冲击,政府就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为其纾困解难,这样才能够“留得青山在”,为经济发展保存基本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激发了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活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到2019年年底,我国已有市场主体1.23亿户,其中企业3858万户、个体工商户8261万户。更好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环境完善层面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依法有效规范与各类市场主体产权相关的经济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
政府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市场公平的维护者。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多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等投资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更好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扎根中国市场,深耕中国市场。各级领导干部要光明磊落地同企业交往,了解企业家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涉企政策制定要多听企业家意见和建议。同时,坚持依法行政,坚决防止权钱交易、商业贿赂等问题损害政商关系和营商环境,让广大企业家心无旁骛地创新创造,踏踏实实办好企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研究员 张立群)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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