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让“空气质量预报”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孔之见    时间:2014-10-14





据《广州日报》消息,广州已于10月1日起,根据环境保护部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工作要求,正式对公众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空气质量预报将在每日的17时发布,预报内容包括次日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级别、主要污染指标、公众关注的PM2.5浓度范围以及未来2-3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

用“空气质量预报”的方式,将次日的空气质量指数(AQI)、空气质量级别、主要污染指标、公众关注的PM2.5浓度范围以及未来2-3日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等公诸于众,这不管是从保证公众环境状况知情权、环保参与权的角度,还是从强化预防,保证环境质量和公众生存生活质量角度,都是空气质量和环保信息公开的一大进步,而其具有的预报功能,也更有利于公众科学地选择适宜的生活方式并实现最大程度地避免空气污染灾害,更能从根本上增强公众对空气质量和气候环境保护的关注。

“空气质量预报”可以让人们早知空气到底“脏不脏”,这对于个体行为和生活选择而言,参考意义和价值不容小觑。但关键是,如果“空气质量预报”仅仅停留在告知空气质量、便于公众依据空气环境水平科学决定和选择生产生活方式,仍难免有意犹未尽之憾。“预报空气质量”虽然仅仅是预报,对于改进和提升空气质量而言,其实更是一种警示和提醒。按照《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污染应急预案(试行)》,职能部门可以依据预测的AQI数据等,分别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和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措施、建议性措施和健康保护措施等,这对于避免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极具干预意义。这些还只是停留在表面,对于空气质量保护和提升而言,最关键的恰恰是公众这个群体,以及与公众如影随形的生产生活方式。因而,现在不仅需要“空气质量预报”达到早知空气“脏不脏”的目的,还应该依据“空气质量预报”,对公众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行干预和调整。

首先,“空气质量预报”应该增加分析性信息,比如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空气污染趋势和PM2.5超标趋势等,环保、气象等部门可以从科学层面进行分析和引导,既让公众知道空气质量可能出现预警性污染的原因,又让公众知道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时应该怎么去做,以及如何预防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等。其次,还应该从提升公众参与环保、保护空气质量的角度,用“空气质量预报”做载体,向公众普及环保知识和气候保护措施,并公开相关治理手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鼓励公众参与空气和环境治理,并引导公众关注气候、关注环境,对各种污染行为进行甄别和监督,进而让空气保护和环境保护成为公众话题和公众行为,这对于空气质量提升、对于环保生态而言,更是一种理性的监督和干预,其成效更富有现实价值。与此同时,还应结合“空气质量预警”,警示环保、气象等职能部门提高警惕,保持警觉,并及时采取巡查、专项治理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环保检查和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各类污染空气和环境的行为,使空气得到“净化”。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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