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


时间:2014-10-28





  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而说起“光伏扶贫”还要从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开始,2013年,合肥创造性地提出将扶贫开发与光伏应用有效结合,实施了光伏扶贫下乡工程,光伏扶贫工程充分利用农村贫困户的屋顶资源,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实现了扶贫开发方式从“授人以鱼”到“授人以渔”的转变,探索出一条既能够解决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解困,又能带动光伏产业发展的新路径。

  光伏下乡扶贫具体的说就是在我国的部分贫困地区用财政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居民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建成后,当地居民既可以用电不花钱,还多一份稳定收益,不仅改变了我国扶贫的开发模式,同时对分布式光伏的开发也是一种示范作用。

  从我国光伏发展来看,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宜发展集中式大型光伏电站,但当地电费低,用电需求小,大规模开发就地消纳困难,电力需长距离外送,变损、线损高。此外,光伏电站建设耗资大,回报周期长。现在建设光伏电站的银行贷款利率和贷款门槛都较高。而中、东部地区如果采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虽然光照条件稍差,但电力易于就地消纳,网购电价高,补贴需求少,与西部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用同样的补贴资金能够多支持30%~50%的光伏发电。

  以全国建筑物光伏发电装机规模3亿千瓦计,据统计,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可安装规模超过8000万千瓦。按照每年新增光伏应用规模1万千瓦测算,40%以上的光伏产品可在国内市场消化。更为重要的是,太阳能也是国家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建筑节能加强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支持光伏发电应用,能够进一步促进行业发展。

  从扶贫角度来看,家庭分布式光伏系统初期所需的投资金额以及承担的风险被大大分散。据了解,以5千瓦屋顶光伏项目为例,投资约4.8万元。按照2013年合肥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要求,政府补贴2万,居民个人仅需承担2.8万元。在25年的使用寿命中,6~7年就能收回投资,投资收益率高达14.9%。

  就环保的角度而言,光伏电站的建设将会改变贫困地区的能源消费结构,同时也将减轻环境负担,这势必将成为中国贫困地区能源利用方式改变的突破口。相关数据显示,一个3k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与相同装机规模的火电站相比,25年时间内可节约标准煤约23.6吨,相应减少二氧化碳42.3吨、二氧化硫2.11吨,氮氧化物1.06吨。因此,光伏扶贫可以实现扶贫工作、环境保护及光伏产业发展的共赢,可谓是一举多得。

  整体而言,光伏扶贫既是探索也是创新,是中国转变能源结构与扶贫工作相结合的新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分布式光伏必将改变农村的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改善贫困地区的面貌,有效促进我国贫困地区甚至全社会的能源消费模式与结构的转变。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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