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作者:郭文婧    时间:2014-12-05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要求抓紧制定价格改革方案,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环保等价格形成机制,疏导价格矛盾,稳步放开与居民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绝大部分专业服务价格。更大程度地让市场定价,同时要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价格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推进市场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此作出专门研究部署,既释放了加快推进改革的信号,也标志着新一轮价格改革的正式启动。

通过这么多年的渐进改革,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市场化的程度相对已经比较充分,但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资金等产品和要素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成为最后的“硬骨头”。水、电、天然气等方面的价格改革,都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涨价”的现实,加上相关附加费屡屡被曝出是一笔“糊涂账”,可见深水区价格改革的难度之大。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强调,应着力培育市场体系、引入竞争机制,以免落入“逢改必涨”的窠臼。

可见,价格改革的“市场化定价”这一手,显然不只是着眼于价格本身,根本的是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第一,培育市场体系、引入竞争机制,就意味着要放开市场准入,打破垄断,形成多主体竞争的市场供给结构;第二,越是关系国计民生,价格改革的决策就越应该科学,过程就应该公开透明;第三,还要厘清价改中的价格、收费、税收,不能继续成为“糊涂账”。只有如此,才能避免“逢改必涨”的窠臼,也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了价格改革的“另一手”,那就是“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企业都是逐利而生,深水区企业垄断的完全破除,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实现的。完善监管措施,就必须建立有效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让一切在透明的基础上、程序的基础上改革。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价格可以有市场来决定,但特殊情况却难以完全由市场来消化,所以政府还需要完善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机制,这样才能既纾解公众对涨价的焦虑,又避免企业的担忧与抵制。

即使是目前市场化定价已经比较充分的一般商品和服务领域价格,在“完善监管措施,维护良好价格秩序”方面也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目前,不标示附加条件、价格歧视、虚假折扣幅度等价格欺诈现象依然多发。实际上,早在2001年国家计委就出台了《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名列了13种价格欺诈行为。然而,由于现实中的监管很多时候形同虚设,这些行为才依然盛行。

价格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改革之后的价格秩序更是检验改革的一纸试剂,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常务会议才要求“做到统筹配套,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市场化改革是“一手”,完善监管措施是“另一手”。价格改革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法治的语境下,完善监管措施“这一手”更要先行,这样才能真正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形成支持改革的合力。(郭文婧)

来源:中国审计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