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在代表委员们看来,中小微企业融资有自己的难处,也有特别的需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机构有心之外,还要有“新”。
“新”在技术创新。要破解银行与中小微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银行贷款成本高问题,应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创新,进而提高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的能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告诉记者,广州分行正在推动建设以“数据库+服务网”为核心的“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全省43个省直部门、21个地级市约1.78亿条信息被汇集到一起,通过大数据等技术准确分析企业信息,刻画企业信用“面貌”,方便银行清晰全面准确地了解企业信用情况。“通过这个平台,绝大部分金融机构最快可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贷流程,比传统流程节约40%左右的时间,大大提高了金融普惠性。2018年,这个平台就新增银企融资对接1.38万笔、融资金额2256.93亿元。”
“新”在制度创新。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缺乏满足商业银行抵押需求的抵押物是个“老大难”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表示,要想提高民营企业动产资源配置效率,大幅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建立统一的现代动产(包括权利)担保法律制度和统一的动产担保登记系统意义重大。王景武代表建议:“应将所有具有担保功能的交易形式纳入统一的担保法律框架;修正担保物‘正面清单’规则,允许对担保物作概括描述;建立基于互联网、全国集中统一的现代化动产担保融资登记公示系统。”
“新”在产品创新。中小微企业要解决的不仅是融资难,还有融资贵、融资慢。“作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我非常了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概括起来就是额度小、频次高、时间短、周转快。因此,在成本之外,也要关注便捷和时效。”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远光投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蔡仲光建议,“银行在设计产品时,一方面应该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专属产品,相应放宽借新还旧的限制。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还有技术改造、转型升级等融资需求,银行可以考虑设计附带立项预审制度的长期贷款项目,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提高金融的普惠性”。(记者 陈静)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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