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旧迎新的炮竹还未点燃,财政部的官员就率先送上了一份“减税”的厚礼。
降低部分进口商品关税、为小微企业减负、稳步扩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推进资源税和消费税等多项税收制度改革:这是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勾勒的2012年的结构性减税路线图。
所谓结构性减税,并非不加区分地针对所有税种的税负水平“平均使力”或“一刀切”式消减,而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消减税负水平。
所谓特定目标,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看来,是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发展。“短期内会造成一些产业的波动和调整,但长期来看,会使整个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形成一个良性互动。”
西南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对此观点表示认同。他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资源税的开征短期内会使价格上涨,但长期来看是发展中一个不可缺少的步骤,促进粗放型经济尽快转型,向集约高效发展。
比如,增值税扩围,会使服务业税负下降,加速第三产业的发展;房产税会使房地产行业结构性洗牌,抑制投机性购房的需求;资源税会使资源类企业重新调整成本结构,向集约高效型转型。
除此之外,结构性减税还有一个重要的意义,就是缩小贫富差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是这次结构性减税的重点。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都是流转税,是我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入60%的比重。
流转税的特征就是在生产至销售的整个过程中环环征收,过于偏重流转税的弊端就是会重复征收,推高物价,从而加剧贫富差距。因为富人的消费占收入的比例还是比较低的,而我们现在的税收主要是对消费征收,而非收入环节。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曾举例说,一个月收入1000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8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80元,占收入比为8%;一个月收入一万元的人,基本生活消费需支出5000元,流转税赋以10%征收为500元,占收入比仅为5%。
从这可以看出,这种税收模式对高收入者更为有利,而这种局面将会随着在整个税收体系中占比最大的增值税的扩围有所改变。以2010年为例,增值税占去了全部税收收入的39.5%,消费税和营业税分别占比9.9%和14.4%。
自2012年1月1日,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正式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而全国所有蔬菜批零两大环节“多道工序”的增值税一律免征,这将减轻服务型企业的税赋负担,降低物价。
此外,孙玉栋表示,房产税的开征会使拥有过量物产的人税负增加,消费税增加的也是高收入者的赋税。个人所得税也是如此,有减有增,降低的是低收入者的税收,而增加的是高收入者的税收。
总体来说,减的税又通过某种渠道得到了补充,具体领域会有所减负,但总体减税空间有限。王剑辉认为,这主要是为了保持全国的财政收入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增长,虽然我国目前赤字压力并不大,但潜在的隐形压力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
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这种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调整经济结构的结构性减税,除了个别税种将于明年实施外,大多数还只能说是被提上日程,具体何时推广仍是未知数。
“因为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减税的方向是肯定的,但减多少不知道;税改的力度也是肯定的,但具体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只能是一步步往前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
方向有了,宏伟蓝图也看到了,但何时变为现实还需继续等待,只希望这个等待的过程不要过于漫长,而最终等来的不仅只有礼盒,还希望在这礼盒中装着实实在在的礼物,民众能看到、能享受到。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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