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美欧墨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裁决报告
本报记者 吴成良 崔鹏
1月30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世贸组织争端案发布裁决报告,称中方对9种工业原材料征收关税和制定出口限额违反了国际贸易准则。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欢迎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几个重要问题上支持中方的上诉请求,纠正了专家组此前的部分裁决,包括裁定起诉方专家组请求违反《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有关规定,即专家组关于配额分配管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最低限价、配额招标的裁决整体无效;裁定专家组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的解读错误等。同时,对于维持专家组关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第20条不能适用于出口关税抗辩等部分裁决,中方感到遗憾。
该负责人指出,出于保护环境和可用尽自然资源的需要,中国政府近年来加强并不断完善对部分资源类产品,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产品的管理。中方认为,世贸组织规则既强调贸易自由,也允许成员采取必要手段实现保护资源、环境的政策目标。中方将认真评估世贸组织裁决,并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对资源类产品实施科学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次裁决源于3年前。2009年,美国、欧盟在世贸组织框架内向中国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认为中国对铝土矿、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9种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额、出口关税以及价格和数量控制,违反了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造成其他国家在钢铁、铝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墨西哥也以类似理由提出了贸易争端请求。
此后,按照相关程序,中国与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于2009年就原材料出口问题举行了建设性磋商。但鉴于未能找到共同满意的解决方案,世贸组织于2009年底决定设立一个专家组,就美国、欧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国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进行调查。专家组于2011年7月5日发布报告,支持中方关于案件审查范围、出口配额分配及管理、出口许可证发放等方面的大部分观点和立场,认定中方取消了出口限价有关措施,认同中方对耐火粘土和萤石采取的综合管理措施。但是,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的出口关税和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有关世贸规则,且未满足保护可用尽自然资源等例外条款的条件。
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方于去年9月提出上诉。针对中方的上诉,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做出了裁决报告,纠正了去年7月专家小组做出的部分裁决,但维持了此前裁决的核心内容。裁决称:“中国必须马上降低出口关税并解除出口限额,以履行其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义务。”
据悉,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报告与专家组报告将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后,成为生效裁决。有分析认为,虽然在国际贸易法规框架下,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的判决对以后的判决不具法律规范效力,但可能对其他国家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针对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采取行动提供帮助。美国和其他国家将据此决定如何向中国施加更大压力,敦促中国放松稀土出口限制。
在经济不景气和一些国家失业率高企的背景下,全球范围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有专家指出,随着中国的经济崛起,以及由此形成的全球贸易格局的改变,中国成为贸易摩擦的主角会是一种常态。中方要做好应对贸易摩擦频发的思想准备。本报华盛顿、北京1月31日电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