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 记者舒静、金小茜 “三亚、厦门、丽江、报纸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天价宰客门,现在旅游哪里都不靠谱啊!还有哪能去呢?”“天价狗不理包子”“天价茅台酒”“天价汤圆”……伴随着热闹喜庆的节日,与“天价”有关的新闻充斥耳目;虽然遭受种种质疑,天价消费品却已经与各类节日如影随形,且越来越“底气十足”。
中秋节有天价月饼、端午节有天价粽子、元宵节又来了天价汤圆:只有几颗汤圆的礼盒动辄就几百元,售价高达成本价的三倍。由此,有人慨叹传统文化内涵的流失,有人提议要控制价格、还有人建议要定规建制。而说到底,矛头不应都指向天价商品,其背后强大的市场需求、根深蒂固的“关系”文化和送礼文化,乃至其中潜伏的若有若无的灰色链条,才是问题所在。
毕竟,普通消费者看重实惠,文艺消费者讲究小资,还有很多消费者就是冲着天价而来,硬要把汤圆的价格降下来,恐怕又会诞生天价“饺子”“馄饨”之类。就像“打鼹鼠”游戏,强压下这头,它又会从另一头出来,要结束游戏,关掉带来动力的总电源才是根本。
至于最近炒得沸沸扬扬的“天价”宰客,其底气就不完全是消费需求了。从三亚的“3个菜消费3600多元”到厦门的“7人一顿饭吃掉近万元”,旅游景区一波胜过一波的天价潮令人越来越吃不消。
尽管有人为国际旅游岛打抱不平,称“说句实话,在三亚不要吃海鲜,吃海鲜和水果是一样的,是有季节划分的,你一定要冬天吃荔枝,那贵也要挺着”。诚然,如果消费者自愿消费高价海鲜,那自然是“周瑜打黄盖”,但消费者反映更多的是,“你指向一个东西问价时,小二顺势拿出就在你眼前拍死,还没回过神已经需要买单了。问价时,老板热情地告诉你才4元每斤,结账时却可能是40元或400元每斤……”从“愿打愿挨”到“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天价宰客事件曝光后,旅游景区也有自己的委屈:一方面春节期间旅游设施满负荷运转,物价上涨成为必然;另一方面为控制海鲜价格,有关部门已出台一系列管理办法,如提出“平均差价率”、执行最高限价、规定明码标价及事后的调查处罚等等,但观察其态度,从声称“有消费者签字”就不算“欺客宰客”,到解释“价格过高”也不算“欺客宰客”,这样的表述实在难以服人,从长远来看也必将伤及自身。
“不轻易听信导游、出租司机、摩托车夫、三轮车夫,别相信路边广告、名片;吃海鲜最佳选择是海鲜市场买完直接加工,成本低廉;远离偏僻黑心海鲜店;买水果自带小秤,先谈价再亮秤……”针对天价宰客,网友已总结出一系列旅游防宰攻略;“金杯银杯不如口碑”,如果天价宰客继续“底气十足”,用脚投票的消费者也自然会有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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