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信集团董事长周厚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炮轰能效虚标问题,称“说假话比说真话还滋润”。看来,“能效虚标”这一潜规则,已经到了不得不整治的阶段了。
近半年来,能效虚标的新闻频频曝光———2011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热水器产品监督抽查结果,被抽查的149家企业生产的155种产品中,有25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17种产品涉及能效不合格,在2011年度能效标志市场专项调查结果中,多家知名企业的产品在不合格榜单之中。
笔者了解到,由于能效标识制度是采取“生产者或进口商自我声明、备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生产厂家自行递送样本参加检测,对检测者是否第三方机构也并没有做硬性规定,有能力的企业可以在企业实验室进行检测。因此,能效标识事实上是企业的一种“自检”,是一种自我声明,但不少企业却玷污了这一“君子式”模式,反而为其弄虚作假大开方便之门。
无疑,消费者是“虚标”的最大受害者,因为他们唯一可判断是否节能的依据,就是张标在产品上的那个能效标识,对于能效虚标的产品,他们只能是花了更高的价格换来的却是一个并不节能的产品,并且被蒙在了鼓里,甚至永远都发现不了。即便他们对声称的能效等级存疑,也毫无办法,因为他们没有专业知识和设备去检测,“厂家说耗电多少就是多少、说是能效几级就是几级”。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不良厂商对虚标能效有恃无恐,甚至通过送检更高能效水平,实际生产却是较低能效水平的产品,来应对监管部门的抽检。此外,犯错成本太低,也令他们并不畏惧“东窗事发”后需承担的后果。根据现行《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虚标”受到的处罚仅仅是“由地方节能管理部门或者地方质检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停止使用能源效率标识;情节严重的,由地方质检部门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与企业虚标的获利相比,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这就“诱使”部分企业一再犯错,铤而走险。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加强惩处力度,比如罚巨款、禁止产品上市销售,甚至取消该企业节能补贴资格等,当企业付出高昂代价之后,才能从源头避免能效虚标的问题。(白马非)
来源: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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