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发生重度镉污染事件之际,福建立法禁建污染饮用水源项目。其实,从我国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来看,对于水环境保护已不能只限于地方法规或条例。
最早熟悉“镉污染”是源于“镉大米”的新闻报道,忆起“镉污染”是因铁观音稀土含量超标的新闻事件,如今再度重温“镉污染”则源自广西龙江河的镉污染事故。与前两次“蜻蜓点水”的报道不同,此次镉污染因涉及居民饮用水水源,波及面甚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林念修明确表示:按照“四个一切”:动用一切力量、一切手段、一切办法、一切措施,动用全国的力量,全国不行哪怕全世界的力量都要想方设法,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物给物,一定要做到保障没有问题。
如此铿锵有力的应急指挥口号,初听之令人欣慰,人民的公仆果然以人民的利益为重,然而,细思之则神伤,若平时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能够防患于未然,又怎会有此一劫!
环境污染已成社会发展一大公害。多年来,地方政府为追求GDP目标,各类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都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尽管环境保护部门颁布了众多的条条框框,生产企业在制订安全生产规则时也照本宣科,但是在实际生产作业过程中,为了节约成本却很少照章办事,偶现疏漏,则上下打点规避惩罚。即便是生产企业因污染而遭遇了惩罚,以当前国内的惩罚数额来看也不足以对其起到惩戒的作用。
国内在环境污染方面的惩罚力度不足已是经过多次大面积污染事件验证的,康菲石油中国公司河蓬莱19-3油田B平台和C平台的溢油事故,紫金矿业的污染门,哈药六厂的污染历史无一例外。因此,可以说广西镉污染事件绝非偶然,而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必然。
虽说“亡羊补牢”并不晚,但是也要知道“羊死不能复生”,更何况水、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一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于生产企业而言可能是经济损失,而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则有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对于水、土地等资源的保护,不能总是依靠“亡羊补牢”的原则,细致周到的防御胜于被污染后大张旗鼓的治理。2月1日,《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印染、造纸、制革、冶炼等12类建设项目和产生含镉、氰化物、病原微生物等10类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从这一条文来看,地方政府在防御环境污染方面正在加大力度,只是其实施力度能否如条文一样掷地有声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此外,从我国重金属污染的现状来看,对于水环境保护已不能只限于地方法规或条例。
事件回顾
2012年1月15日,广西龙江河宜州拉浪电站坝首前200米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约80倍。19日17时,龙江河宜州段洛东水电站坝首处镉浓度超标3倍,被污染的河水流到下游柳江。1月29日12时,柳江上游糯米滩水电站镉浓度超标8倍。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已调集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河池、柳州、来宾、桂林、百色、南宁、贺州、崇左8个市级监测站以及金城江区、宜州、柳江、柳城、鹿寨等5个县级站的210多名监测人员、95台套监测设备、40多辆车参与应急监测,各监测队伍按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现场指导下,在龙江至柳江200多公里河段共布设20个定点监测断面和数十个巡测点,对重点断面实行严密监测监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广西环保部门最新表示,龙江河镉污染高峰值已从80倍降到25倍左右,应急处置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场祸事中,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目前已有7名相关责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渣堆放场所未达到国家标准,成为污染源嫌疑企业之一。(迟精蕊)
来源:中国矿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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