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的通知》,强化环评的源头预防作用,推动环评管理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20日介绍,环评是源头预防的主体性制度,对服务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深化环评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也出现了基层审批数量较大、环评机构乱象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通知,通过开展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的改革试点,探索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智能化辅助审批,为取消部分生产工艺简单、污染防治措施成熟、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环评积累经验,减少污染影响类环评文件审批数量,切实减轻基层和企业负担,起到“放得活”的作用。
同时,通知要求,将“两高”等环境影响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调整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对项目选址的指导,对取消项目环评企业加强排污许可和执法监管,严格环评文件质量监管、严惩环评弄虚作假等措施,落实“管得住”的要求。
环评文件质量是环评工作的生命线,是保证环评改革取得成效的重要基础。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规范环评工作程序方面,通知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将环评单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编制主持人全过程组织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等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在落实信用监管机制方面,对信用良好的环评单位,减少复核和抽查的比例、频次,做到“无事不扰”;对纳入“黑名单”的环评单位依法禁止从业;对信用较差的环评单位,住所所在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每年开展现场检查,确保具备基本技术能力等条件。在强化责任追究方面,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发现、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等。(记者 高敬)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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