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银行暴利、垄断等各种争议声中,社会上对银行业深化改革、实行利率市场化、增强银行竞争性的呼声正日益高涨。但另一方面,如果利率市场化真的来临,对中小金融机构来讲,也许会使其更加处于市场竞争的劣势。
种种迹象表明,非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已经导致严重的金融扭曲国有大中型企业获得超过需求的资金,而中小微企业却患上“资金饥渴症”,利率市场化改革迫在眉睫。
一方面,推进实施利率市场化,适度允许存款利率上浮,可通过一定的利率机制来稳定银行体系的存款,从而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促进小微企业贷款的需要。2011年以来通过准备金率提高以及信贷投放控制等数量化指标来抑制通胀的同时,也在客观上使信贷资源更多流向大型国有企业,加剧了对小微企业信贷的挤压。
从银行存贷业务上来说,利率市场化改革如果彻底开放存贷利差控制,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存贷业务竞争加剧。可以预期的是,在开放利差控制的短时期内,银行业会通过提高存款利率、优惠贷款利率的方式应付突发竞争环境。因短期内存贷利差的放开将导致银行业竞争加剧,并可能伴随一批中小银行存贷危机。利率市场化带来的竞争势必缩小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差,这对农村信用社将是个挑战。
目前在金融机构中,利差最高的是农信社和小型银行,但它们的盈利水平并不高。利率市场化也就意味着管制下的存款利率会彻底放开,农信社为吸收存款,将不得不顺应市场要求提高存款利率,从而加大融资成本、压缩农信社的利润空间。农村信贷市场竞争的加剧将迫使农信社降低贷款利率,严重挤压农信社的利润空间,农信社经营将会变得更加困难,并影响农信社所承担的政策性业务。
显然,利率市场化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是把双刃剑。我们认为,农信社目前虽然已经走上商业化的发展道路,但仍然承担着为“三农”发展“输血”的金融支农重任,放开利率市场,将会直接导致农信社在经营中出现“高成本、高风险、低收益”的局面。因此,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应加大对农信社改革的政策支持,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对农业实行补贴政策,免征或少征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避免信贷资金受市场机制的影响从低利率的农业贷款流向高利率的非农贷款,并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保障机制。分工协作的金融服务体系,能防止金融市场过度竞争,为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创造良好金融外部环境。
我们认为,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农信社也要尽快转变盈利模式、加快金融创新,将经营模式从获取利差业务模式向综合服务业务转化,发展中间业务、金融衍生产品等非利差收入业务,努力实现业务经营多元化,分散和转移因利率价格变化而带来的风险。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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