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跟风涨价无异于“杀鸡取卵”


时间:2012-04-27





新闻背景:

  今年进入了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旅游景区票价3年一调整的第二个“三年解禁”期。伴随着新一轮旅游旺季到来,在三年大限到期后,全国部分景区门票已开始上调。未来数月内,全国将有超过20个知名景区门票涨价,涨幅从20%到60%不等。

  公共景区不是公司资源

  景区是公共资源,不属于某个地方、某家企业,而是属于公众所有;这资源不仅属于当代人,也属于子孙后代。对于企业,不能承包之后就急于变现、无序开发,而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对于地方政府,不能把景区承包出去后,就放弃了监管责任、坐等分成,而应该当好公共资源的看门人。这不仅是为了旅游公司、旅游资源的长远发展考虑,更是为了旅游产业 、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考虑。

  “解禁期”莫成景区涨价“发情期”

  一路高涨的票价,影响的不仅是游客的兴致,也很可能导致景区陷入价格高、人气低、生存难的尴尬境地。因此,景区与其一味地考虑调整价格,不如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营运模式的创新。毕竟,景区要长远发展,还是应当走公益和商业化兼顾的双赢之路。

  景区涨门票不是明智的选择

  景区门票之所以普遍上涨,一是因为:2007年发改委发出通知,“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期限已到期,无所拘束,压抑的了几年的涨量喷射而出;二是互相攀比,你涨我也涨,你涨一小点,我涨一大点,甚至认为涨得越高,景区名声就越大;三是门票经济的观念未改变,眼睛只盯在门票上,以门票经济作为主打产业以此来多创收。门票价格上涨看起来,收入增加了不少,实则并不明智。

  景区门票跟风涨价背后的眼光短视

  笔者要提醒相关地方部门“复习”的是,一则,景区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政府给予适当财政投入责无旁贷,这实际上是拿纳税人的钱以低价旅游产品的形式反哺纳税人,绝对不宜用GDP捆绑旅游经济;再则,景区是展示地方形象的名片和窗口,它关乎一个地方在外人心目中的口碑毁誉。迷信“门票经济”势必引发旅客对相关景区的厌恶和抵制,进而势必藉以“一丑掩百俊”的晕轮效应迁怒毁损地方形象。这不是鼠目寸光、因小失大又是什么?

  遏制景区涨价需做好加减法

  公共景观环境投入的不足,犹如一根鞭子,把人们往景区赶。因此,景区在涨价时才会宰客不手软。这一前提下,要遏制景区涨价,必须两条腿走路,同时做好加减法。减法就是对景区涨价实施遏制手段。有必要完善景区价格听证制度,不妨推行“异地听证”机制,尽快改变“本地人听证,外地人埋单”的现状。加法就是加大公共环境建设投入,改善民众居住环境,每个城市确保建成几个公共景区,由财政投入,实行免费运营。

  公共旅游资源回归公益要有时间表

  对此,主管部门要拿出切实的措施,制定出长远的规划,维护公共资源的公益性。一些地方应该改变将公共资源当“摇钱树”的做法,以有力举措让公共资源回归公益,遏制经营者的涨价冲动,对于公共资源已经变成收费工具的,要有计划地要求其退出。我们期待公共旅游资源回归公益,不再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的愿景,要有个具体的时间表,要拿出切实举措来。

  编后语:

  名山大川、人文古迹对整日奔波在都市里的人来说的确具有诱惑力,但面对动辄百元以上的景区门票,即便再有闲情逸致,很多人恐怕也会“望票止步”。要知道推动景区乃至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游客,游客稀少或没有游客,又何谈什么长远发展呢?故而,看似景区跟风涨价获得不错收益,但实际上不过是“杀鸡取卵”的短视做法,毕竟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程度还远未达到人们能将旅游当作生活的“必需品”。而这背后实际上是景区或者说当地政府只将眼光盯在“门票收益”上,而忽略了景区的公益属性及带动作用。若是门票价格低廉或者免费,游人如织,周边的餐饮、住宿、娱乐等行业蓬勃发展,又何愁没有收益呢?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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