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容忍歧视性“双重标准”


作者:王中美    时间:2012-05-10





从理论上说,“双重标准”可以是考虑不同市场特点而采取的正常营销策略。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因为不同市场上的监管要求、监控力度或消费者容忍度不同,给了跨国公司钻空子搞“双重标准”的机会,“说一套做一套”、“外一套内一套”,这当然是不正常的。如果某一市场总是被适用更低的标准、更差的行为,这样的歧视性状况应当引起特别重视

  这几天曝光的“立顿”茶被检出含有禁用高毒农药残留,以及此前曝光的麦当劳在中国一些连锁店食品质量控制严重不力等问题,一次次引起人们对跨国公司歧视性“双重标准”的关注和不满。一方面,自从金融危机以来,跨国公司越来越看重中国市场,不断扩展在华业务;另一方面,“双重标准”的情况却始终不见有多大改善——这种自相矛盾背后的原因不简单。

  标准为什么“就低不就高”?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4月23日发布的一个调查报告称:“立顿”绿茶、茉莉花茶和铁观音袋泡茶,均被检出含有中国禁止在茶叶上使用的高毒农药“灭多威”;同时指出,从这些“立顿”茶中检出了17种农药残留,其中7种农药是欧盟尚未批准使用的,因此这些产品在欧洲肯定不允许出售,但“不符合欧盟要求的产品却卖给了无数不知情的中国消费者”。

  对此,“立顿”茶的生产商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立即声明:“作为负责任的跨国公司,联合利华中国一贯坚持高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生产的‘立顿’茶系列饮品完全符合我国国家标准中关于农药残留的规定,是安全和合格的产品。”

  将两方面的信息对照着看,让人疑惑:好像是中国的国家标准相较于欧盟标准明显偏低了?如果中国标准确实偏低,那宣称“负责任”的跨国公司为什么就不在中国市场上供应高标准的产品?为什么“就低不就高”?宣称这样低标准的产品“安全”、“合格”,是否有一点大言不惭?

  事实再次表明:如果外部约束力不够,企业铤而走险的概率就会很高。显然,跨国大企业完全有能力控制产品的质量、以高标准提升产品的品质,但这需要更多的投入。但“立顿”茶的生产商“舍不得”在中国投入更多。企业总会选择利润最大化而不惜牺牲消费者利益。

  轻描淡写的“处罚”有什么用!

  从理论上说,“双重标准”可以是考虑不同市场特点而采取的正常营销策略——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在不同的市场用不同的标准,而标准的不同可能是由于成本、市场占有率、竞争情况、消费者偏好或需求弹性的差异。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因为不同市场上的监管要求、监控力度或消费者容忍度不同,给了跨国公司钻空子搞“双重标准”的机会,“说一套做一套”、“外一套内一套”,这当然是不正常的。如果某一市场总是被适用更低的标准、更差的行为,这样的歧视性状况应当引起特别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从先前几起食品安全事件看,我国监管部门对问题企业的经济处罚很少超过5万元。2011年11月13日,长沙市工商局查出沃尔玛、家乐福在长沙的几家门店销售“改期”食品,除追缴违法所得、没收涉案问题食品外,仅仅罚款1万元!2011年11月17日,国家质检总局就已公布“立顿”铁观音茶中稀土含量超标或可致癌,但这一产品并未被下架。这种轻轻挠一下的处罚乃至不处罚,当然不可能对当事企业起到什么惩戒作用。

  随着媒体和民众对食品安全越发警觉,越来越多涉及跨国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被揭露出来。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事件不了了之,有的不见监管部门跟进追查,没了下文;有的则只是轻描淡写说几句,罚几个小钱。如此,跨国公司的歧视性“双重标准”怎能不在中国市场大行其道,中国消费者被轻视、被侵犯的情形如何能终结!

  中国的消费者不可能一再容忍

  跨国公司尽享全球化带来的好处,但从未如其所宣称的那样奉行“全球一致”的行为标准。其歧视性的“双重标准”,往往针对发展中国家市场。它们不断自我表扬“质量保障、生态友好和社会责任”,但实际上在发展中国家总是不顾质量承诺、推卸环境责任,也未见有多少社区贡献。

  甚而,跨国公司总是指责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监管成本高、竞争混乱”,但自己又在拼命利用监管的漏洞,从中获取“好处”。例如,亨氏和雀巢等跨国公司在美国和欧洲都承诺产品中不含转基因成分,但在中国,它们没有做过同样的承诺。“坏处”要指责,“好处”却要拿,这算什么逻辑?

  跨国公司在不同市场实行“双重标准”,有些似乎是因为一些国家的消费者要求很高或法律、监管标准顺应民意定得很严,相对发展中国家显得“超前”,如生态友好标签、不含转基因承诺、劳工权益保障承诺等;而有些根本就是恶意歧视,没有任何开脱理由,如放低产品质量要求、放松环保减排标准、忽视消费者权益等。后者,应当首先引起监管部门重视,必须严加管束;而对于前者,我们也要认真反思:为什么我们的消费者要求不那么高、法律和监管标准不那么严?是不是应当与时俱进不断提升?

  总体来说,中国的消费者善良,对厂商无良行为的“容忍度”还较高,对跨国大企业和洋品牌还容易轻信。但这些年接连曝光的跨国公司违法违规违反道德事件,正一次次提高着人们的警惕性,中国的消费者不可能一再容忍。真正重视中国这个市场的企业,都必须放弃短视的投机行为,对中国消费者负责,对自己的形象和信誉负责。(王中美 为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国际贸易室副主任)

来源: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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