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达标要过几重关?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汤莉    时间:2016-08-11





  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致全球供需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产能过剩已成为全球性问题。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钢材、煤炭需求总体放缓,产能过剩矛盾日益凸显,去产能需求日益紧迫。时至年中,去产能工作也到了半年回顾总结的节点。公开数据显示,煤炭、钢铁等行业的产能过剩化解工作虽已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比对具体目标,后期任务仍十分艰巨。


  “去够”“管住” 突破钢铁去产能难点


  中钢协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钢铁去产能约为1300万吨,仅完成全年目标的30%左右,下半年还有约3200万吨的去产能任务。


  今年4月份以来,由于市场预期发生变化,钢铁价格快速上涨,部分停产钢铁企业出现复产。目前,淘汰落后产能、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正在实施,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进入到加速实施、攻坚克难的新阶段。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日前明确表示,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从去产能目标任务的分解、政策落地进入到实质性推进钢铁去产能的阶段。


  7月26日在杭州举行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与会人士重点就当前去产能形势和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在肯定前期工作实效的同时,会议提出,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去够”“管住”,在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杜绝一切新增产能。


  会议要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紧扣目标,突出重点。一是“去够”,将落后产能、僵尸企业以及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方面不达标的产能作为退出重点,加快推动无效产能和低效产能尽早退出,切实做到应退尽退。二是“管住”,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在建项目一定要落实好产能等量、减量置换承诺。三是“升级”,做到去产能与优化产业组织结构相结合、与调整优化区域布局相结合、与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相结合,不断增加有效供给,创造和引领高端需求。


  对于下一阶段去产能的重点工作,会议提出,要不折不扣抓好任务落实,加强督查检查和宣传引导,确保2016年完成压减粗钢产能4500万吨左右的目标;彻底退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过剩产能,坚决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或电炉等落后产能,将地条钢全部清出市场;将“僵尸企业”作为产能退出重点,加快推动僵尸企业整体退出;坚决禁止新增钢铁产能,对违规审批备案和未执行等量减量置换要求的项目严肃处理,该停建的停建、该拆除的拆除、该问责的问责。


  同时,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着眼于从根本上推动我国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要因地制宜采取推动城市钢厂转型、引导退出钢铁生产领域、实施减量搬迁等多种形式实现科学发展;提高关键钢材品种供给水平,加快推进高速铁路、核电、汽车、船舶与海洋工程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所需高端钢材品种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提升钢铁企业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具有全球较强竞争力的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一批具有区域市场主导能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一批专用产品优势明显、自我发展能力强的专业化龙头企业集团。


  倒排任务时间表 坚定不移去煤炭产能


  从7月25日~26日于重庆举行的全国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透露的信息显示,上半年,我国煤炭去产能完成额不及全年目标的三成,下半年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达标异常艰巨。


  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原煤产量为16.27亿吨,同比减少9.7%,矿存煤炭同比下降8.6%,煤炭经济运行呈现出产量、库存双下降和价格回升的态势。同期,全国17个地区和有关中央企业启动了煤炭关闭退出工作,共退出产能7227万吨,仅完成全年2.5亿吨目标任务的29%。其中,湖南、江苏已分别完成全年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的82.9%和78.2%,北京、陕西、新疆完成了50%以上,但还有9个地区未实质性启动相关工作,完成全年任务面临极大压力。


  会议深入分析了去产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强调,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着力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目标责任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煤炭行业去产能取得积极进展。但少部分地区具体实施工作才刚起步,完成全年去产能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会议要求,各地按照有关决策部署倒排任务量、倒排时间表,确保11月底基本完成任务;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力争11月上旬完成任务。不因煤价回升而动摇,坚定不移去产能;加强监管,从严执法去产能;转型升级,着眼长远去产能;增加安全投入,突出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平安稳定去产能。


  日前,由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有关工作的通知》也指出,因部分重点地区新建高耗煤项目较多,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全面完成煤炭消费减量目标任务压力仍然较大。要严格煤炭消费量控制,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量化任务,将减量替代目标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政府和重点用煤企业。严控高耗煤项目新增产能,重点地区和城市要严控(严禁)钢铁、煤炭、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产业和面临潜在过剩风险的煤电行业的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汤莉)


  转自: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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