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实施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8-08-17





  8月16日,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制定的《关于支持打造特色载体 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升级的实施方案》公开发布。根据《实施方案》,中央财政计划支持200个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综合发展研究所所长陈宝明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也是经济中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部分。中小企业也是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重要源泉,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经济效率、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依托。由于中小企业在解决社会就业、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中小企业在发展上存在着天然的劣势,对中小企业发展进行支持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是各国创新政策普遍的做法”。


  “中小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当代科技创新竞争日益激烈的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提供科技供给、公共服务、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支持,也需要社会形成鼓励创新、成果转化的良好环境。加强面向中小企业创新升级的载体建设,就是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服务环境,提供更好的科技服务,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有利的条件。”陈宝明表示。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发展4种类型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包括专业资本集聚型,即创业投资、产业投资资本主导的特色载体;大中小企业融通型,即行业龙头企业主导的特色载体;科技资源支撑型,即高校、科研院所主导的特色载体;高端人才引领型,即以聚集高端人才为核心要素的特色载体。


  “从支持特色载体建设的方向来看,《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支持一批实体经济开发区,引导开发区打造4种不同类型的特色载体,继而通过推动这些创新载体向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发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化服务,满足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需求。”陈宝明说,支持这些载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方式,提高创新创业服务能力和效率。其最终目的都是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提升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补足转型升级中科技资源、人才、成果等方面的不足,推动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走上创新驱动发展的轨道。


  在奖补标准上,《实施方案》明确,根据确定的开发区数量,按每个开发区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0.5亿元的标准,分3年安排。其中,第一年统一补助0.25亿元;第二年根据工作实施成效予以补助,最高补助0.15亿元;第三年根据最终绩效进行奖励,最高奖励0.1亿元。


  陈宝明认为,“从支持特色载体建设的措施来看,更加强调实用性和效果,鼓励开发区创新资金使用方式,灵活采取直接补助、绩效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从资金和服务等方面解决困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据了解,两年实施期结束后,财政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对各开发区既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终期绩效评价。(记者 董碧娟)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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