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各地区风能资源,推动风电新技术应用,提高风电市场竞争力,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通知》。
(图片来源:互联网)
《通知》指出,河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相关省(区)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总规模70.7万千瓦。示范项目的上网电价按当地煤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所发电量不核发绿色电力证书,在本地电网范围内消纳。
《通知》强调,相关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要认真分析总结本地区风电开发建设经验,做好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组织、保障和监管工作。结合本地区风能资源条件和风电产业新技术应用条件,组织风电开发企业科学制定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建设方案。协调落实好示范项目各项建设条件,及时核准示范项目和配套的输变电设施。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必要的运行信息要及时向全社会公布,切实保障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经济效益。
《通知》指出,国家电网公司要协调相关省(区)电力公司做好示范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的建设工作,结合示范项目建设时序合理编制相关输变电设施的建设方案,确保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同步投产。示范项目建成后,要及时与风电开发企业签订购售电合同,同时创新调度运行机制,充分挖掘系统调峰能力和消纳潜力,优先满足项目消纳需求,确保全额消纳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所发电量,使项目建设切实发挥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项目开发企业要认真做好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质量,按计划完成示范项目建设任务。相关技术单位要协助相关省(区)能源主管部门和项目开发企业做好示范项目技术支持,确保风电平价上网示范项目的开发经济性、技术先进性和运行可靠性,保障示范项目与系统协调运行。(刘叶琳)
转自:国际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