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1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停建和缓建煤电产能1.5亿千瓦,淘汰落后产能0.2亿千瓦以上,计划到2020年全国煤电装机规模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意见》强调,要依法盘活煤电机组关停拆除后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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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落实目标,《意见》明确,要从严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煤电结构优化,清理整顿违规项目,维护正常建设秩序。严控新增产能规模,结合国家发布的风险预警和年度投产规模,暂缓核准、暂缓新开工建设、推迟投产一批煤电项目。加快机组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提升煤电机组和系统调节运行效率等。
在政策措施方面,《意见》强调,要盘活土地资源。煤电机组关停拆除后的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地方政府收回,也可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
《意见》要求,积极推进重组整合。鼓励和推动大型发电集团实施重组整合,鼓励煤炭、电力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加强煤炭、电力企业中长期合作,稳定煤炭市场价格;支持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合作、资产置换、无偿划转等方式,整合煤电资源。(记者焦思颖)
转自: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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