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继续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贯标试点企业由部机关相关司局、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或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0家。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且其推荐的数量不计入所在省(自治区)。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各中央企业集团推荐的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家。申报试点的企业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2014-2016年期间已确定为国家级贯标试点的企业无须重复申报。此外,申报试点的企业应通过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按照进度安排,2017年5月20日前,各有关单位完成推荐企业报送工作。6月中旬,工信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被推荐贯标试点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贯标试点企业名单。7月上旬,公布2017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名单。(耀文)
转自:中国电子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