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表示,到明年年底,中央企业集团和二级子企业层面董事会建设要取得重要实质性进展,董事会制度更加健全、运行更加规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到2029年在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应建董事会的子企业全面建立科学、理性、高效的董事会。
国务院国资委9月19日至20日举行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他是在此次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部署和新修订的公司法的要求,国务院国资委明确了下一步深化董事会建设的五方面重点工作。
分类分层推进董事会建设。国务院国资委提出,深化集团董事会建设,因企施策加强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优化上市公司董事会运行机制,理顺治理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在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任务的部分企业,探索选聘科技领军人才担任外部董事。
科学优化董事会功能定位。坚持和完善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核心职责,强化董事会监督作用,研究规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设置、职责、运行机制等。
牢牢把握董事会使命任务。“董事会在战略研讨、决策判断时,要重点关注投资方向是否聚焦‘三个集中’,决策事项是否有利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革举措是否有利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张玉卓说。
完善董事会运行制度机制。例如,在完善授权放权方面,要优化集团管控方式,将集团公司授权放权与落实子企业董事会职权有机衔接起来,针对不同类型子企业给予不同范围、不同程度的授权放权。
更好发挥外部董事作用。把外部董事作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体谋划,严格外部董事选聘,强化规范管理与履职支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记者 王希)
转自: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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