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活动时间为3月至12月。
通知要求,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广泛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良好消费氛围,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激发居民文化和旅游消费热情,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还提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供需两端发力,统筹消费促进和产业发展,增强产业发展内生动力。发挥投资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消费潜力的关键作用,推动建设一批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业态以及促进文化、旅游、科技相互融合的产业项目。(记者 袁小康)
转自: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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