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


时间:2014-08-28





  本报讯 近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开展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南、重庆、江苏等地被纳入试点范围,要求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全过程管理模式。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要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全过程管理模式,特别要在理顺污染场地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建立建设用地流转强制环境调查评估与备案制度、确定行业准入条件、明确场地污染责任界定及责任追究原则、筹措治理修复多元化资金等方面开展试点,因地制宜地出台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截至目前,中国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如政策法规体系及修复标准规范不完善、地方风险防范意识普遍薄弱、治理修复责任认定困难、资金筹措困难、行业发展较为混乱等。

  环保部称,将继续督促地方落实已发布的各项文件,强化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禁止开发利用等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并在总结地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推进污染场地环境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周亚敏)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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