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有消息称,乐视将范冰冰告上法庭。天眼查APP数据显示,近日,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范冰冰。该案受理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将于9月14日上午9点开庭,涉及案由为演出合同纠纷。
中新经纬客户端从中国庭审公开网了解到,关于“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演出合同纠纷一案”将于9月14日进行庭审直播,页面显示,该案案号(2020)京0105民初3116号,开庭时间为2020年09月14日上午。
根据法律解释,演出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因订立、履行、变更、终止演出合同所发生的纠纷。演出合同是指双方约定由一方为他方演出文艺节目等,他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演出人的主要义务是亲自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演出人应按合同约定亲自演出,不能由他人代替,这是演出合同所具有的人身属性所决定的。
公开资料显示,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电影的制作、发行与放映等。公司两个大股东,其中,范冰冰为其疑似实控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达74.5%;范冰冰母亲张传美持股比例达25.5%,也为公司最终受益人。
目前,范冰冰名下拥有7家公司,除了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还有北京美丽宫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宁夏松涛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美涛中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其中,范冰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有4家公司,分别为北京美丽宫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美涛佳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天眼查APP数据还显示,8月10日,范冰冰旗下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疑似实控人和大股东则是吴秀波,后者持股比例达99%。(中新经纬APP)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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