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直播并入快手?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7-04





  6月28日,据媒体报道,触手直播已陷入经营困难,并向平台签约主播发布通知,根据合同约定,经纪公司将指定的独家直播平台更改为快手直播平台,请签约主播自2020年6月26日起按原合同约定继续继续履行独家直播义务。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联系触手直播及快手直播。截至发稿前,触手直播表示目前暂无法回应,以主播收到的通知为准。而快手方面回复目前无确切消息,不予置评。


  数据显示,截至3月底,中国游戏直播平台活跃用户规模TOP榜单中,触手直播活跃用户规模为423.5万人,在行业内仍居第三。曾经在游戏直播“百团大战”脱颖而出的触手直播,如何走下神坛?


  此外,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直播乱象频现,直播带货中也存在违规营销行为。监管及行业如何肃清直播乱象?违规行为将如何受到约束?直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又将如何?


  游戏直播行业“二八分化”愈演愈烈


  曾几何时,触手直播也是资本青睐的宠儿。2015年7月,触手直播正式上线。随着王者荣耀等大IP手游站上风口,触手在2015至2018三年内拢获注册用户1.1亿,日活主播达50万。在此期间,触手也扶植一波如“剑仙”、“蓝烟”、“若月”等的自有主播,在业内小有名气。


  在主播为平台带来高流量的同时,触手也获得了资本青睐。据天眼查数据显示,2016年4月触手直播获得美盛文化2000万美元融资,估值1亿美元,8月再获2000万美元融资,2016年12月,触手直播平台获得纪源资本、顺为资本领投的4亿人民币融资。2018年,获得谷歌领投的1.2亿美元D+轮融资。


  不过好景不长,随着腾讯系入局头部平台虎牙、斗鱼,及二者的上市,游戏直播行业“二八分化”加剧,触手也渐渐掉队。


  导致游戏直播平台“二八分化”的原因中,大平台挖脚小平台主播已是“老生常谈”,这也是触手走“下坡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天眼查显示,近两年触手与其他平台间涉及多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触手作为一审原告的有数十起。其中斗鱼作为一审被告的多达25起,涉及主播魏杰、陈才浩、马丽等25人。


  4月20日,触手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违约主播的判决结果及追责声明》,其中附上了部分已判决及起诉追责中的违约主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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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触手直播平台微博


  不过,记者注意到,天眼查显示,目前这些纠纷因“原告提出撤诉申请”、“已与被告刘鑫达成和解”等缘由均已撤诉。


  随着自有流量主播的流失,资本对触手的加持也随之减少。自D+轮融资之后,近两年半的时间,触手再无融资。4月22日,有消息称,百度或将收购触手直播,不过双方均未给出明确回复后,收购再无音讯。


  分析认为,触手只是中小游戏直播平台的一个缩影,没有资本加持的平台或终将走向结束运营。曾经红极一时的熊猫直播,因“长达22个月的时间没有任何外部的资金注入”,而最终在2019年3月被迫选择结束。


  直播行业乱象频现各类套路“迭代更新”


  近年来,直播行业与热度相伴的还有乱象丛生。前有游戏、秀场主播为求打赏“博出位”,后有企业大佬带货宣传违规。


  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国内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生态进行全面巡查。核查情况表明,这些平台普遍存在一些女主播衣着暴露、男主播言行粗俗恶俗、传播不良价值观等直播乱象。其中,“斗鱼直播”等10家网络直播平台因存在传播低俗庸俗内容等问题,被国家网信办指导属地网信办依法依规约谈。


  对于一些平台售卖假货、为博出位进行低俗表演等违法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获取粉丝的花费如此之大,主播们开始了快速套现之路。一方面,主播缺乏忠实的粉丝,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话题或抓人眼球的表现留住粉丝;另一方面,除了“传销式”层级获利外,售卖假货可能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此外,不乏有平台借助免费“网课”推广“网游”,利用色情低俗内容诱导用户点击浏览并充值打赏,利用“抽奖”“竞猜”“返利”等方式涉嫌组织网络赌博。日前,央视新闻频道就在报道中点名批评斗鱼等直播平台,因为在免费网课渠道中推广网络游戏。


  记者发现,近两年来,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现象屡见不鲜。“南京12岁女孩巨额打赏主播9999元”、“海南12岁小学生打赏主播花掉环卫工母亲4万辛苦钱”诸如此类的新闻在网络上比比皆是。


  与传统的秀场直播、游戏直播出现的问题不同的是,电商直播问题多出现在营销环节中。


  6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监测期内,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112384条。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存在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杀雏”、售后服务难保障等方面。


  多方发力规范直播行业专家:全方位监管提高违规成本


  面对直播行业热潮涌动之下的乱象频发,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陆续发布相关举措,加强监管。


  5月,最高法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明确未成年人“打赏”返还标准。该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除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业内治理直播乱象也有了“行规”。日前,中国广告协会发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对于常见的违规宣传等问题,《规范》明确规定商家应具有与所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资质、许可,并亮证亮照经营;明确主播在直播活动中,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同时,对于屡禁不止的刷单造假行为,《规范》也提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在接受《经济日报》采访时建议,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明晰主体责任,积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变“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提高平台、主播等违法违规成本;同时,直播产业本身要深耕内容创作,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实现内容聚焦和垂直化,不断迎合消费者复杂多变的心理需求,满足用户多样性的文化需要。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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