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民法典在首都更快更好实施,北京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要求将民法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在中小学设立民法典知识课程。
《实施意见》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将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让民法典走进人民群众心里。包括组建“北京市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师团”;建立民法典学习空中课堂,通过全市融媒体矩阵向广大市民进行推送;制作系列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地铁、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广告屏进行投放;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和民法典网上知识竞答活动等。
针对青少年群体,《实施意见》要求在中小学设立民法典知识课程,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民法典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微视频展播、法治文艺汇演等丰富多彩的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此外,法院、检察院、行政执法单位、首都各高校、律师协会要积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学专家学者和律师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大宣讲活动,广泛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社区、村开展“以案释法”宣讲。
各级国家机关要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把民法典学习宣传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普法工作总体安排,全面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
《实施意见》还要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民法典普法工作,使其了解掌握关于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保护产权、规范电子商务合同,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等一系列新规定、新变化,促进树立契约精神,依法诚信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转自: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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