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规范艺术考级管理,提高艺术考级质量,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决定开展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工作,并于10月1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标准(试行)》是此次开展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工作的依据,该评估标准对考级要件、考级行为、承办单位、考级备案、守法经营、考级服务6个一级指标及开考专业、考级教材、考官、考级内容、执考证件等19个二级指标都提出了具体的评估标准、评估分值、评估依据、评估方法。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要以《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评估标准(试行)》为依据,认真做好评估各项工作,实事求是,不遮丑护短,在评估过程中深入了解并认真解决考级机构存在问题,不断提升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质量,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对本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的评估工作。
转自: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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