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河南大学大礼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失火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文物保护问题再次成为公众的焦点。相较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那些“默默无闻”的低级别文物的保护问题显得似乎没那么“重要”。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低级别文物并不那么吸引人。他们大多“灰尘土脸”分布在偏远地区,或散落在民间村落中,默默地等待着岁月的流逝。虽然如此,但他们是中国悠久历史的见证者,是中华文脉的基石。
何为低级别文物?是相比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高级别文物而言,主要包括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文物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这些风雨飘摇的低级别文物的保护,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社会力量是否愿意青睐低级别文物的保护?他们的参与能给低级别文物带来什么样的影响?近日,记者针对此问题进行了采访调查。
一场大雨
2023年11月1日,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捐助“山西灾后文物修复项目竣工仪式”在山西省晋城高平市中村圆融寺举办。这次得到修缮的圆融寺就属于低级别文物。
圆融寺为何能得到社会资金的青睐?这要源于2021年10月上旬一场持续十余天的“连绵”强降雨,这场降雨让山西古建遭受巨大挑战。根据当地媒体报道,截至10月10日,山西各地上报出现险情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1763处,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7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7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0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789处。其中很多低级别文物更是出现墙体坍塌、梁架倾倒等险情。
圆融寺就是其中之一,在这次灾情中,它的主殿整体坍塌,西朵殿和春秋楼屋面坍塌,整个圆融寺岌岌可危。
古建筑一怕火,二怕水,防火有消防设备,防水只能靠人工。
灾情发生后,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在第一时间做出响应,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及时行动,捐赠资金1000万元进行灾后文物修复。山西省文物局迅速统筹安排,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积极开展设计方案、施工和建立的统筹协调。同年12月,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山西省文物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将合作救灾修缮文物的意向内容确定下来。
“对于修缮点的选择,重点考虑受损较为严重的低级别文物点,由中国文保基金会工作人员根据捐赠方需求,将资料整合完毕交给捐赠方,腾讯最终选择9个点开展灾后修复工作。在充分尊重捐赠人意愿的前提下,我们希望保证资金能最大限度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初迎霞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对于这次捐助点的选取,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公益项目总监马尧向中国经济网记者坦言,“当时在选点的时候,其实有两个倾向,一个是针对国保单位,另一个是针对低级别单位,我们选择低级别单位。”
马尧告诉记者,腾讯基金会2016年开始参与文化遗产、文物修缮工程等各方面的资助,“我们知道,相较于低级别古建,国保单位其实有相对充足的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无论是在宣传方面,还是在研究利用方面,都要好过低级别单位,所以我们想这次主要做雪中送炭的工作,因此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锚定到低级别文物或者未定级文物的修缮保护过程中。”
这次定向捐助的9个不可移动文物全部是低级别文物,圆融寺幸运地成为其中之一。因为疫情,修缮持续了2年终于顺利完工。记者在现场注意到,除了大殿因为已经完全毁掉,损失太多信息,不能修复只能遗址保护。春秋楼和西朵殿已经重现其风采。
2023年11月1日,在“山西灾后文物修复项目竣工仪式”上,山西省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润民向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赠送守护“三晋文化遗产,赓续中华文明薪火”的锦旗;向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赠送“恪守文化公益初心,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锦旗。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刘玉珠在致辞中指出,本项目是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文物修复的有益探索,充分发挥了社会力量在文物保护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依法合规高效使用资金,确保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文物本体保护,让受损的文物古建重获新生。
低级别非低价值
我国将文物一般分为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主要指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和石窟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责任。也就是说,包括无级别文物在内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都应按照文物保护法予以保护。
然而实际情况如何呢?
以山西为例,“地下文物看陕西,地上文物看山西。”以古建筑著称的山西作为文物大省,文物保护结构如同一座“金字塔”,“塔尖”是53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79处省保单位,市级、县级和未定级文物则占据了剩下的绝大多数。而这绝大多数文物如同一个个被遗忘的“珍珠”,更多的是散落在偏远地区,隐藏在民间村舍。长期以来,这部分文物由于关注度不够、投入保障不足、管理不到位等因素,约有80%存在不同程度的险情,保存状况堪忧,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保护。
也许有人会疑问,既然是低级别文物是否还有修缮的价值?
对于这个问题,山西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王炜林认为,所谓低级别文物单位并不一定都不重要。其中一些遗址是因为过去根本没有进行过系统的考古工作,缺乏对其所蕴含价值的认识而被忽视。低级别文物中其实大有宝藏。
圆融寺就是这样一个被遗忘的“宝藏”。
马尧给记者讲述了圆融寺修缮的故事。开始选择圆融寺,只是因为它是一个未定级的单位。“我们开始非常明确,倾斜于选择在文物方面财政投入弱一些,低级别文物较多的市县。选择圆融寺的时候,以为它是一个明清时期的低级别文物,后来在相关材料整理过程中,发现可能是宋朝,甚至是金代的古建筑,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它应该是国保单位,但当时它并没被定级,我们还没有发现它的价值。”
据了解,在修缮之前,圆融寺还只是第三次文物普查文物点,未定级文物。2023年圆融寺被公布为高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专家表示,经过更完善的考古和研究之后,极有可能被定级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当然,并不是所有低级别文物单位都能像圆融寺这样幸运,它们中的大部分因为保护级别低可能被忽视,甚至被无视。
圆融寺所在的高平县位于晋西南,是文物大县,文物古建分布广泛,几乎村村有古庙、山山藏古建,尤其以金元古建筑众多闻名全国。仅国保单位就有22处,省保单位22处,市级108处,县级22处,还有大量的未定级的文物散落在民间。每平方公里有1.7个文物。由于古建文物资源多在户外山间且分布零散,文物保护难度极大。同时由于文物“家底丰厚”,很多县级文保单位虽然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也只能“屈尊”于低级别文物。
而这次竣工仪式专门选择了在圆融寺举行,也是具有一定意义。
“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没想到从低级别文物里面发现了一个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文物,其实这也恰恰说明,在山西、河南这样的文物大省,大量的低级别或者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中,可能仍然存在着不少具有历史价值的文物。”马尧说。
拾遗补缺
文物保护单位的评级与该古建筑的维修、保护都是密切相关的。按照当前《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助范围还是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及省级以下国有文物保护单位,而且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也有详细的规定。而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数量庞大、类型多样、分布广泛、产权复杂,单靠行政力量和财政资金投入,难以做到全面系统保护。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认定不可移动文物76.7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计505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1万多处,其中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包含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占绝大多数。业内人士表示,全国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保守估计在70万处以上。
专家表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面临的困难主要有:一是缺少法律依据。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中,对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及迁移拆除程序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要求,实践中往往造成文物执法、行刑衔接难以落地。二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部分年久失修,或在城乡建设中被损毁破坏乃至违法拆除。三是保护管理难度大。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量大面广,承担管护管理职责的市县级地方政府经费投入不足、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人员力量薄弱、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欠缺,导致无法实现全覆盖的日常管理和监测。
“在山西这样的古建大省,被认错年代的圆融寺,注定是得不到国家资金的支持,而修缮一处古建的费用动辄都是百万起步,如此数量庞大的文物全部依靠国家拨款修缮也的确不现实。无奈之下,一众古建只能在雨中等待消失。”业内人士表示。
这次定向捐助的1000万共支持了9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分别为大同市广灵县宋氏民居、临汾市尧都区刘北三官庙、临汾市翼城县南丁汤王庙、晋中市祁县丰固普寿寺、太原市阳曲县寺庄三学寺、运城市新绛县光村玉皇庙、晋城市阳城县南底汤帝庙、长治市潞城区上村显庆寺、晋城市高平市中村圆融寺等。基本上每处修缮费用都在百万之上。
参与修缮的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文保建筑修缮分公司文物责任工程师王晋君从事这个行业20多年了,他告诉记者,尽管圆融寺在当时已经引起了高平市政府和学术界关注,被重新认定为宋、金建筑。但长期以来,它并没有被评定为文保单位。只有门殿的山墙上,贴着“高平市不可移动文物”的铁牌,但牌子上的名字却是“中村春秋楼”。这个“中村春秋楼”指的也是圆融寺里的东朵殿,为清代风格。目前南殿经过发掘,还保存着精美的宋代鸱吻和脊梁,已经架起了脚手架,下一步如何修,方案还在讨论中。
“方案通过后不能进行大量的调整,因为专家已经评审通过,如果施工中发现问题,进行第二轮第三轮调整,费用就会增加。但因为级别较低,机会就很少,高出的成本,谁负责出钱呢?”
在马尧看来,社会资金或者公益资金参与低级别文物修缮工作,更多的是一种有效的探路和填补,而非成为主体。对于未定级或者低级别文物的修缮,更多的还是要靠国家财政后续的补齐,“我们非常希望能探索一些模式,能够帮助国家在这个路上少走一些弯路。”马尧说。
初迎霞认为,低级别文物同样是历史的见证,具有一定文物价值,但它们往往因为级别问题而被忽视或缺乏资金支持,“毕竟财政资金能够覆盖的范围是有限的,社会资金恰恰可以更灵活、更便捷的参与其中,有助于保护和传承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使它们得以保存并传递给后代,也起到了拾遗补缺的积极作用。”
问题和挑战
文物修缮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复杂的法律和政策问题,包括文物保护法及行业相关准则标准、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等。社会资金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同时与政府合作以获得必要的批准和许可。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初迎霞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文物修缮通常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包括建筑、文物保护、考古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社会资金可能需要与专业团队或专业机构合作,以确保修缮工作的质量和可持续性。社会资金介入到文物修缮时,需要考虑社区的意见和参与,需要与当地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项目的成功和可持续性。修缮文物除了对本体修缮之外,更会涉及价值保护,文物三大价值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修订以后,又增加了社会和文化价值。社会资金需要尊重和保护文物自身价值,避免对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资金和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之间的密切合作,以确保文物修缮工作的科学、合理和可持续性。”初迎霞说。
在马尧看来,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最大的困难在于谁来为你修缮这些低级别文物。“这次我们是和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一起做的针对灾后低级别文物在山西开展的修缮项目,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隶属于国家文物局,协调了山西省文物局等各个方面,并直接对接和跟进。假如企业只是单纯地想做低级别文物修缮,那么谁来接收这笔钱?谁来负责把这笔钱花好?”
马尧的两个问题也是很多社会资金参与低级别文物修缮面临最主要的两个问题。有何解决方案呢?
好消息是,国家文物局2022年7月印发《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首次专门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出台政策性文件,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以及参与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对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在参与方式上,提出“社会力量可通过社会公益基金、全额出资、与政府合作等方式。”
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资金参与低级别文物的修缮工作?初迎霞建议,可以建立或者形成某种机制,而不仅仅依赖于单一的行政行为或公益行为,来更有效地保护和修缮低级别文物。但具体如何能够形成这个机制,是需要多方努力,更需要多重条件。“比如说,在法律和政策层面,我们是否在《文物保护法》中增加条款,明确相应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为低级别文物修缮提供法律依据和指导。当下,我们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同时启动严格的监督和问责程序,在丰富文物保护资金来源的同时,确保每一分钱的使用和工程质量。”
在这一点上,马尧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是否有一个社会力量能够参与低级别文物修缮的合理路径,我觉得这可能是目前最大的问题。”马尧进一步解释道,“如果能够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机制,包括资金的接收,项目的筛选、执行以及正反馈,我觉得其实有很多企业愿意参与到低级别文物修缮工作,尤其是中小企业,他们更愿意为所在地的低级别文物保护做贡献。”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文物保护法进入新一轮修订程序,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审议。推动增加提级管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迁移撤除等行政许可要求,充实文物保护补偿、社会力量参与条款。
这几年,国家文物局也出台了多项政策文件,包括《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文物建筑开放导则》,出版《文物建筑开放利用案例指南》《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案例解读》,指导山西、浙江等省开展“文明守望工程”“拯救老屋行动”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业内人士建议,下一步要认真评估已有政策的实施成效,积极参考借鉴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其他行业的支持政策,继续健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体制机制。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0多年,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2024年3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这次普查将通过实地调查确认低级别文物保存状况,加大新发现力度,及时将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核定公布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提升文物级别,加大保护力度。相信随着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的提高,包括低级别文物单位在内的所有不可移动文物都会逐渐走向社会发展的舞台中央,会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低级别文物的保护之中。(文/中国经济网记者 成琪)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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