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出台《广州市花都区直播电商发展扶持办法(2020-2022)》(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大力鼓励发展直播电商。
办法提出,到2022年,建成10大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基地,打造100家直播示范店,培育和引入1000名以上带货达人(带货网红、“网红老板娘”等),实现全区电商网络零售额超1000亿元的目标。
办法明确,鼓励企业培养和引入各类行业主播,开展千人(主播)千店成长计划,为本地“四上”企业年带货量超1000万、2000万、5000万元以上的优秀网红主播(拥有知名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最高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元花都区购房奖励,优先享受人才公寓、入户指标、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
办法提出,通过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的方式,联动各大直播电商平台,每年评选10名“花都网红”、十大“花都优秀直播电商”,颁发证书,树立行业标杆,营造良好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氛围。
转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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