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鸡一哥”韦朕被判赔8522万余元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16





  6月12日从湖北省高院获悉,游戏主播韦朕因违反解说合约,被判向武汉鱼行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赔偿违约金8522.5389万元。本案系首起由高级法院一审审理的主播解约案,也是同类案件中判赔金额最高的一例。


  韦朕网名“韦神”,出生于1997年,是颇具天分的游戏主播,15岁就开始了电竞职业生涯,先后在电竞游戏“英雄联盟”“绝地求生”赢得相当的知名度。2017年9月7日,韦朕与斗鱼全资子公司武汉鱼行天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解说合作协议》,约定韦朕作为斗鱼的独家解说员,在未取得斗鱼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在第三方竞争平台进行解说或表演。此后,在斗鱼力捧及其自身努力下,他的人气一路攀升,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实现粉丝过百万,成为当仁不让的“吃鸡一哥”。


  然而,韦朕和斗鱼的“蜜月期”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2017年12月6日,韦朕通过社交平台,单方面宣布跳槽至斗鱼最大的竞争对手虎牙,并随后就解约事件与斗鱼展开了多轮“口水战”。


  2018年2月5日,斗鱼将韦朕起诉至湖北省高院,请求判令韦朕支付违约金1.27亿余元,并承担本案的评估费及公证费1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朕在合约期内“跳槽”至斗鱼的竞争对手,应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赔偿,故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随着直播行业快速发展,网络直播平台互相挖角现象广泛存在,网络主播跳槽层出不穷。网络直播行业作为新兴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状态。湖北省高院合议庭表示,法院通过裁判结果对行业发展起到评判、纠错、指引的效果。“如果法院在判决中对主播违约随意跳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惩罚力度过轻,司法裁判发挥不了好的引领作用,反而会因违约成本低而造成轻契约行为变本加厉。”(记者杨康、通讯员蔡蕾)



  转自: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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