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法狗”APP内出售的微博粉丝。APP截图
“超级应援”APP内自动打榜的价格。APP截图
日前,一款用于流量造假的APP被查封,该APP利用粉丝给“爱豆”刷流量的需求,疯狂牟利,半年内吸金800余万元。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只要肯花钱,转发、点赞、评论,要刷多少有多少。数据流量背后已形成了产业链。
针对粉丝购买相关服务,通过平台、商家等自动转发评论明星微博的行为,律师表示属于数据造假,违反相关规定。“APP相关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严重者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6月10日,新京报独家报道,帮助蔡徐坤获得一亿微博转发量的幕后推手“星援”APP被查封。用户可通过该APP直接登录新浪微博账号,充钱开通会员后,便可以在自己的微博账号下绑定多个微博小号,绑定后的大小号,可实现转发内容相同,转发数量翻倍。
该APP利用粉丝给“爱豆”刷流量的需求,疯狂牟利,半年内吸金800余万元。目前,主犯蔡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已被丰台检察院批捕,另外三人警方仍在进一步工作。
粉丝给“爱豆”刷流量的行为,被圈里人称为“抡博”。粉丝通过大量转发爱豆的微博,增加其曝光率,进而使其进入热搜榜,吸引更多关注。记者从多个社交平台了解到,除“星援”外,粉丝经常使用的应援APP还有“应援宝”、“阿法狗”、“爱豆”、“超级应援”、“魔饭生”等,都提供“抡博”服务。
现象1
粉丝质量不同 转发钱数不同
由于在应用商店中无法找到“阿法狗”,只能通过专门页面下载,记者通过网页搜索联系到卖家小范,每个下载链接20元。新用户注册,需要用老用户的ID进行验证。
记者购买链接下载“阿法狗”,验证推荐人ID后绑定手机号登录,页面导航上按照平台名称分类,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都在其中。以微博为例,列表中详细分为粉丝、转发评论、赞、阅读等多个选项。点击“粉丝”选项会显示出售微博粉丝的价格列表。根据粉丝质量,每种价格也不尽相同:“初级粉0.00117元/个”、“精品老粉0.00260元/个”。在转发一项内,显示按照转发内容和形式,价格也从刷量转发“0.00117元/个”到达人转评“0.33800元/个”不等,相当于转发100次需要1毛到30元不等。此外,微博电影的“想看”数目,也可以通过“阿法狗”进行增长,“0.03120元/个”。
现象2
“超级应援”APP按月收费自动打榜
记者下载“超级应援”APP,软件开机页面显示,APP提供自动打榜、明星动态提醒、粉丝应援等服务,“为爱豆助力”。APP首页上有明星人气榜单、明星涨幅榜等板块。记者选定某明星为支持对象,点开明星个人页面,发现有“自动打榜”功能。
点击“自动打榜”后,APP跳转至支付页面。其自动打榜时效分为:1个月5.99元、3个月14.97元、6个月23.94元、12个月35.88元不等。用户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支付。
自动打榜的相关规则显示,购买服务后,平台将自动为用户每天转发、评论明星最近30天发布的微博。此外,还将发布带有明星名字或昵称的微博,服务于次日生效。
该公司一位客服人员称,他们是通过后台系统,自动转发、评论明星微博的。针对是否会因自动转发、评论而被微博方面判定为垃圾账号,该客服称,可以时常更换微博账号或文案,“这样稳妥一些。”
现象3
平台称对“应援计划”不负法律后果
一款名为“魔饭生pro”的APP,宣称是“专业粉丝应援平台”,应用内提供多位娱乐明星的“应援计划”集资服务。
记者看到名为“李宏毅明星全球后援总会”的用户发起了该明星21岁生日应援计划。筹款目标金额为21000元,已筹备1510.7元。点击“我要支持”,则跳转至提交订单页面,用户可支付1元至1998元不等的价格来支持该项目。
记者注意到,相关应援协议则称,魔饭生作为平台方,仅为发起人与支持者之间的应援提供平台网络空间、技术和支持等服务,并不是发起人或支持者其中的一方。“应援与魔饭生平台无关,使用魔饭生平台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发起人与支持者自行承担。”协议还称,已生成的订单不能取消或退款,“如有特殊问题,由支持者自行与发起人沟通。”
■ 追访
粉丝 每月做任务花费600元
陈鑫(化名)是一名高二的学生。从2019年1月初加入了某粉丝群后,每天她都会登录各大应援APP开始做任务,转发微博、做超话互动、百度数说人气榜等多个任务,她都会一一进行。从最开始每天只需转发微博100次,到后来,同时进行多个任务,一些任务,需要她在应援APP上充值才能完成。每月为她的“爱豆”做任务平均花费600元左右。
陈鑫告诉记者,做任务数量大的粉丝有机会进行抽奖,获得明星周边纪念品甚至有和明星见面的机会。粉丝群里的所有人都在做任务,每天还会有组长来统计任务量,不能完成的人,会被其他粉丝“鄙视”。如果有人持续一段时间没有做任务,则会被踢出群。
■ 声音
律师 数据造假涉违法违规
针对粉丝购买相关服务,通过平台、商家等自动转发评论明星微博的行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虽然这是粉丝自愿行为,但属数据造假,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实名制注册,不得以虚假身份办理入网手续,实施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法律规定,应予以禁止。“APP相关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严重者涉嫌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近年来,一些“粉头”借集资之名行诈骗之实,甚至携巨款消失。对此韩骁说,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对“粉头”新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通道,协同公安、网信等各监管部门出具关于打击此类犯罪的专业意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惩戒力度。
对于粉丝为偶像耗费时间金钱刷量、“抡博”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学生每月耗费千元、为偶像刷量、“抡博”的举动,他觉得已超过正常限度。在皮艺军看来,青少年处在青春期,有对美好事物的渴求,而经媒介塑造,如今娱乐明星的形象往往是财富、容貌、风度的结合体,因此青少年对他们产生偶像崇拜并不意外。“但这种限度的追星行为是一种心理依赖的表现。”他说,粉丝通过此类行为,维系着与明星之间的联系,因此产生一种投射心理,认为自己与明星合为一体。“如果沉迷于这类行为中,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负面影响。”(新京报记者 张静雅 潘闻博)
(责编:宋心蕊、赵光霞)
转自: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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