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开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据了解,为鼓励全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创意研发、非遗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展览展示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有效对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创设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申报条件有六项,按照自主申报、逐级推荐、遴选认定的申报流程,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为鼓励全省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及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创意研发、非遗衍生品的设计生产和展览展示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机和活力,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有效对接,根据《关于创设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的实施办法(试行)》(苏文发〔2018〕50号),省文化和旅游厅拟创设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以下简称“非遗创意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以传统工艺美术非遗项目为主要载体,主要从事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及其文创产品设计研发和生产服务,在本行业或本领域内起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二)具有稳定的创意团队,在非遗项目内容创意、特色非遗衍生品生产以及文化科技融合、业态模式创新等方面拥有市场认可的代表性成果。
(三)具备满足非遗创意基地发展与相关资源集聚的有形空间,拥有专属的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作室和独立的非遗体验中心、展示场所或传播平台。
(四)具有对外合作交流能力,具备对含非遗元素的文创产品的时代解读与市场推介能力,以及集聚专门人才、便于宣传普及和品牌推广的平台功能。
(五)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每年从非遗衍生品销售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非遗保护。
(六)具有切实可行的基地创设规划和措施,投资来源确切,社会诚信度高。
二、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填写《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至所在设区市(省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逐级推荐。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的推荐初审工作,推荐数额原则上设区市不超过2个,省管县不超过1个。
3.遴选认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审核遴选,经综合研究后确定创意基地及创建单位名单。
请各设区市(省管县)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
联系人:孔叶萍
电话:025-87798742
电子邮箱:1105694137@qq.com
附件: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基地(创建单位)申报书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8月28日
附件下载.doc
http://wlt.jiangsu.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ec78cb1d85d64fb983de188697efee4c.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印发
转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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