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非遗保护和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1-15





  只有多渠道探索、全方位保护、创新非遗保护传承方式方法,增强年轻人对传承保护非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才能不断提升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弘扬中国文化,传播中国价值


  1月1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审议《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流变”的无形文化遗产,不仅承载着一个民族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同时也是民族情感和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载体。我国具有五千多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也留存下了非常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目前,我国的世界级非遗项目已有39项,位居世界第一。


  北京作为全国乃至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也拥有极其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北京市文物局披露,截至2018年6月,北京地区共有11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126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273个市级代表性项目。这是北京的一张金名片,传承和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是北京作为首都不可推卸的职责和神圣使命。


  当前,社会各界对非遗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但我国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仍面临非常大的挑战。比如,很多非遗传承人年龄较大,而年轻人多热衷新兴的城市文化、潮流文化,愿意投身非遗传承者寥寥,这可能导致传承链条的中断等;部分非遗传承人传承能力与传承水平有限,制约传承效果……面对这些挑战和难题,如何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遗文化,让历经岁月洗礼传承至今的非遗,重新焕发活力,更好地滋养民族心灵,政府责无旁贷。


  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自此开启了我国非遗保护的大幕。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2011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的探索也在不断展开。


  在对非遗保护和发展的探索上,无论是政府层面,还是社会组织层面,北京都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6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为非遗保护提供了有力政策指导;2013年,北京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基金会,这也是全国第一家非遗保护发展公募基金会……


  在多年推进非遗保护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11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非遗条例立项论证报告。从立项通过,到历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再到此次提请北京市人大会议审议,以如此高的规格来对待,在某种程度上也凸显了北京对非遗保护和发展工作的重视。


  从此前披露的信息看,北京出台非遗条例旨在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完善非遗保护责任体系和制度措施体系。如建立完善非遗保护机构;市和区政府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专项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相关部门履行非遗保护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这些细致的规定,都将逐步有效解决针对非遗“谁来保护”和“如何保护”的问题。


  考虑到互联网等新兴科技不断渗透人们的生活,此次北京对非遗保护立法,还提出推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数字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


  可以说,北京市人大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不仅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细化落地,也是将北京市此前采取的资金扶持、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促进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工作机制、政策等,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有助于为非遗保护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这也是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强化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的城市定位。


  北京在非遗立法上的探索,也会为其他非遗资源文化丰富的城市提供借鉴。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只有多渠道探索、全方位保护、创新非遗保护传承方式方法,增强年轻人对传承保护非遗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才能不断提升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弘扬中国文化,传播中国价值。(马树娟)


  原标题:为非遗保护和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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