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毁容式修复的案例被接连不断地爆出。
先是多处摩崖造像修复前后的对比图在网上流传:多处开凿于南宋的摩崖造像,修复前虽然模糊斑驳,但线条优美,有着古朴之美和极高的研究价值,可经过一番修复后,却呈现出一副衣着鲜艳、金碧辉煌的庙会风,毫无观赏价值。
接着又有网友反映,今年年初遭人为损毁、有着170年历史的温州平阳鳌江福星桥,如今修复后由原先的五孔桥变成了四孔桥,怪模怪样的,介绍牌上还出现低级史实错误。
经舆论的追踪报道,上述案例皆有了回应。针对摩崖造像,当地管理局称,已查明涉事地区现有石刻造像类遗址13处,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期由当地群众自发捐资重绘。
有关清代古桥,文物部门复函表示,经实地勘查后发现,修缮工程存在未批先建、建筑构件随意搭接、桥墩建筑用材粗糙等问题。目前已要求当地镇政府履行福星桥修缮保护工程审批程序,并对修缮工程进行修改,确保工程质量。媒体随后调查发现,古桥修缮方竟然是由从事古建筑工程等相关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县性民间社团组织。
两个案例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和原因却大同小异:皆由群众或民间社团组织自发为之。当地管理部门回答得轻巧,责任也推得一干二净,但守土有责,责任是谁的就是谁的,岂能一推了之?为何群众或民间社团组织要自发为之?追根溯源还是当地管理部门的失职。正因为摩崖造像多年来依然飘零在风雨中,日渐斑驳和损毁,无人爱护,群众才自发捐资重绘。古桥也同样如此,古桥乃当地民众出行之必需,被人为毁损后,当地政府又不能及时施救,那些拥有爱心的民间社团组织才“趁虚而入”。
除监管职责外,在宣传的缺位上,当地部门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文物的地方就应该做好相应的宣传,让当地民众有最起码的文物保护知识。上述两个案例中群众或社团组织之所以“好心做坏事”,主要还是缺乏相应的文物保护知识,不知道文物修复要本着“最少干预”的原则,修旧如旧,修旧如故,让文物回到原状。否则,让人哭笑不得的修复只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可喜的是,有关专家表示,“只是表面加塑与涂装(没有雕凿)的情况下都可以恢复到原状……待日后计划好修复方案定能重见天日。与文物修复相比深入人心的科学文保普及更是任重道远。”
的确如此,与修复文物相比,当前最要紧的是加强对文物保护的宣传,以及提高有关部门文物保护的意识和监管责任。虽然时至今日,文物保护和专业性的修复已得到民众的广泛认同,但一些地方或者一些人群的相关知识仍然存在欠缺,相关部门不妨利用这些反面素材,经过广泛的宣传,让这些遗憾和失误成为全社会普及文物常识的契机。
文物是凝固的历史记忆。历史一去不复还,但如果我们让历经千年风雨而屹立不倒的文物毁在我们这代人的“野蛮修复”上,那么,我们又将以何面目面对后人?(张萧然)
原标题:文物毁容式修复折射监管的缺失
转自:中国产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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