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全国有不少古村落消失了,很多老房子被拆了,让忆乡愁的人们后悔不已。日前,北京市发布《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布了首批44个市级传统村落,反映出传统村落保护越来越制度化。
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形成的重要遗产。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在努力保护传统村落,但由于欠账较多,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突出的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为避免出现建设性破坏,此前新农村建设的不少基本政策没有覆盖传统村落,传统村落又缺乏专项支持政策,导致大部分传统村落基础设施不足,村民居住条件较差,同时村集体合作开发、村民自行翻建住房的需求较大,使得保护难度加大。
生活在传统村落中的村民,也拥有享受现代化成果的权利。对于传统村落来说,要以复苏、振兴为重心,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使其焕发新生机。因此,必须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在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各类设施功能的前提下,统筹开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逐步改善传统村落的基础条件,提升生活居住环境,传承传统文化遗存。
多年前,一批专家学者在西塘发出了保护传统村落的《西塘宣言》,呼吁保护传统村落。自2012年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启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5年来,大部分传统村落已被列为保护对象,中央财政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至今已对前4批的3155个村落给予每个村庄300万元保护扶持,用于改善公共基础设施、保护文化遗产等。
不过,全国传统村落远不止3000多个,大多数传统村落很难获得300万元资金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法制化,明确政府和村民在保护传统村落整体格局、传统民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继续加大政策等支持力度,研究设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示范工作。
为实现传统村落自身保护与发展的良性循环,一些乡村规划师提出了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要遵循“修旧如旧、吃外住内”的设计原则,村域环境不能变,民居外观不能变,民居内部品质则要提升。“吃外”是要维护村落的传统环境风貌,为生态旅游、养生养老等奠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住内”则是提高民居内部生活环境品质,满足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乡村建设千差万别,历史村落各具特色,传统村落保护要避免千村一面。要加强文化遗产的展示性和可识别性,尤其要突出其民族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同时,要建立有效的动态保护机制,使之可持续地保护下去。总之,传统村落保护不能依赖财政支持,要发掘内生动力,打造有颜值有灵魂的美丽乡村。(乔金亮)
原标题:保护传统村落 需挖掘内生动力
转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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