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周年。记者从文化和旅游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履行缔约国义务角度,在中央政府层面全面部署开展非遗保护工作。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以各级非遗行政部门为主导,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馆、非遗保护协会为骨干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通过20年的实践,我国已形成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衔接,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体系。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胡雁透露,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非遗保护资金,用于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等的保护传承活动。公布了5批共1557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056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列入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名录项目10万余项,共有43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居世界第一。设立了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全国有210多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非遗的保护和发展离不开传承人,我国不断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开创性认定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加大对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的支持力度。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年度评估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激励代表性传承人更好履职尽责,年度评估优秀的将给予更多支持措施。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帮助传承人提升技能艺能,累计培训受益人数超过10万人次。推动非遗学科专业建设,已有21个本科院校设立非遗保护专业。
此外,为了让非遗更加深入地融入生产生活,我国还实施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发布涵盖383个项目的国家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各地依托非遗资源建设9100余个非遗工坊,开展技能培训,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同时还推出非遗特色鲜明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在有效保护前提下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推进非遗保护积极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立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长城沿线非遗保护协调机制。推动非遗不断融入生产生活,让更多的群众共享非遗保护利用的发展成果。(记者 成琪)
转自: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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