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要跟进立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4-10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柳林水村等1336个村落被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至此,全国已有8155个传统村落被列入国家级保护名录。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传统村落,即古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及社会经济价值的村落。传统村落被建筑学家喻为“空间说书者”。传统村落更是“民族的记忆”,是农耕文明和乡土文化的缩影。古村落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体,不仅包括自然风貌、民宅、桥梁、河道、祠堂、戏台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也包含了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民俗风情、生产生活方式、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近年来,我国加大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充分用好用活国家专项保护资金,全面加强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健全完善防灾灭灾设施、修复传统建筑、保护历史环境要素等,使传统村落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但是,村落产业发展和业态培育滞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制约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推进。


  因此,北京市房山区史家营乡柳林水村等1336个村落被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各地不能停留在沾沾自喜上,要采取更多措施,保护好现有古村落,留住古村落的“新乡愁”。要认识到,对于发源于农耕文化的中华文明,村落可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从《汉书》所言“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的自然萌生,到社会学家林耀华在《金翼》里所言“别忘了把种子埋进土里”的朴素信仰,村落承载着中华文明的物质基础、文化属性。


  据报道,2019年10月1日,新疆首部关于传统村落保护的条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实施后对保护木垒县域以拔廊房为代表的传统村落,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和传统风貌,建设美丽乡村、留住美丽乡愁,促进旅游业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传统村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典型象征,如何保护和利用好传统村落,不仅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维护,同时,有立法权的地方要适时通过地方立法使古村落保护步入法治轨道,使全社会都要树立保护古村落的意识,留住传统文化的根。让古村落这一不可再生复制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集合载体,在保护中实现文化接力,在新时期更好地展现其质朴的文化品质。


  目前,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传统村落出现乱建乱搭、材料多样、色调杂乱、风貌各异的情况,同时出现了古树被砍伐等破坏传统建筑文化风貌和自然风貌的问题。推进传统村落保护立法工作,传承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和传统风貌,才能守护好我们的乡愁,留住我们的“根”。


  转自:解放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