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发布。据了解,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的;点播影院放映所加入点播院线发行范围之外的影片的;点播院线未按时报送经营数据的;点播影院在同一影厅内开展电影院的电影放映活动的;点播院线未有效履行运营管理职责,致使所辖点播影院出现违法行为的;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未按照点播影院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计费系统和放映系统设备,放映质量不达标的,将按照轻微、较重、严重三种裁量阶次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多罚款3万元。>>>更多政策可查看中国经济网“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库”
以下为《裁量标准》全文。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局,安阳市、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局机关各处室:
2018年2月12日,《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 第14号)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2018年3月30日起施行。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10号)要求,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制作了我省《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工作,参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河南省《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条按照原条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十四条按照原条文规定进行处罚。
序号
行政处罚依据
项
裁量阶次
违法行为表现情形
行政处罚标准
1
《点播影院、点播院线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时办理点播影院编码、点播院线编码登记的;
(二)点播影院放映所加入点播院线发行范围之外的影片的;
(三)点播院线未按时报送经营数据的;
(四)点播影院在同一影厅内开展电影院的电影放映活动的;
(五)点播院线未有效履行运营管理职责,致使所辖点播影院出现违法行为的;
(六)点播影院、点播院线未按照点播影院技术规范的要求选用计费系统和放映系统设备,放映质量不达标的。
轻微
违法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改正的。
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较重
违法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仍不改正的。
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严重
违法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警告,并可以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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